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20-05-29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临床医技科室: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关于清算下达2020年省财政卫生健康部分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20〕423号)、原省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安徽省"十三五"医疗卫生重点专科建设方案》(卫科教秘〔2016)658号,以下统称《方案》,附件1)以及省卫健委《关于遴选推荐2020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通知》(皖卫传[2020]192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2)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我院2020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遴选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本次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包括优先发展专科和临床重点专科,其中,优先发展专科省内范围不支持重复设置。
2、本次建设项目安徽省给予我院优先发展重点专科1个指标,我院在院内评审后将排序上报省卫健委2个优先发展专科。
二、申报资格(具体参阅附件1)
(1)省“十二五”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终期绩效考核为良好等次以上的重点专科可申报此次优先发展专科,分别是:儿科、烧伤科、风湿免疫科、内分泌科、眼科、心脏外科、胸外科、整形外科;
(2)省“十二五”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中优先发展专科不纳入此次范围;
(3)医院已有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016年度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017年度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018年度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和2019年度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不纳入此次范围(见附件3)。
三、遴选条件(具体参阅附件1)
(1)基础条件:专科的床位数原则上不低于60张,或者设置规模处于全省前列;
(2)诊疗能力:解决疑难急危重病能力强,其临床病例数及诊治效果处于省内同类学科领先水平;近5年,实施标志性新技术项目不低于5项,应用数量多,多数技术基本达到或接近国内领先水平;
(3)科技水平:具有3个以上亚专科,并有相应的专科特色诊疗技术;近5年承担国家级或省级重大科技项目,或取得省部级科技奖励;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的代表性专业论文被引用和SCI收录的不少于3篇;
(4)队伍状况:专科带头人和专科骨干均应为正高职称,专科带头人1-2人,其中1人年龄不超过57岁,专业骨干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专科带头人担任国家级医学专科学会委员、省级专科学会副主任委员或国家级杂志编委、省级杂志副主编以上职务;专科队伍结构合理、发展潜力大。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欲申报专科填写附件4《安徽省2020年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推荐备案书》,并制作院内遴选汇报PPT(不超过10分钟)。
(2)上述材料电子版务必于6月8日(周一)下班前发送至ayfykyc@126.com,同时纸质版一式7份送交至医院科研处。
(3)院内评审汇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樊松、汪敏生
联系电话:62923103
邮箱:ayfykyc@126.com
附件1 十三五 方案.pdf
附件2 皖卫传〔2020〕192号.doc
附件3 十三五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4 安徽省2020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推荐备案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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