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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医大《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安徽医科大学校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06-18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各科室:

按照《安徽医科大学校科研基金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校科字〔2020〕11号)文件规定,现启动2021年安徽医科大学校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仅包括人文社科类)

1、申请人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

2、申请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获一次校青年基金项目资助;

4、已获厅局级、省部级、国家级等部门科研项目立项资助的申请人,青年基金项目不再受理其申请。

(二)临床科学基金项目

1、申请人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

2、申请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校聘副教授亦可申报,所有高级职称人员需提供证明);

3、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获一次校临床科学基金项目资助;

4. 向特色学科、学术带头人倾斜,优先资助对临床学科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5、2021年符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而未申报者不得申请该项目。

二、研究周期及资助强度

1、研究周期: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

2、资助强度:  

1)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人文社科类):资助经费为1万元;

2)临床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为5万元。

三、时间及材料要求

请各申报人于2021年6月28日上午9点前将《申报书》纸质版2份(申请人和参与人均需亲笔签名),报送医院科研处,将电子版清单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1、各单位认真研读文件,按照文件要求组织项目申报。

2、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度申请校基金项目限1项,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同年度申请校基金项目合计限2项,项目组成员中应包括1-2名我校本科生。

3、已获得科研水平提升计划及基础与临床合作研究提升计划项目立项资助的申请人,校科研基金项目不再受理其申请。

4、申请人应学风端正,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具备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

5、推动科研诚信审查关口前移,各单位应主动组织开展信用核查,申报单位和项目主持人信用核查存在问题的不得申报。

医院联系人、电话、邮箱:高洁  0551-62923103 1193667391@qq.com

附件:1.安徽医科大学校科研基金申请书 自然科学类 附件1 安徽医科大学校科研基金申请书 自然科学类.doc

2.安徽医科大学校科研基金申请书 人文社科类 附件2 安徽医科大学校科研基金申请书 人文社科类.doc

3.2021年安徽医科大学校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 2021年安徽医科大学校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4.《安徽医科大学校科研基金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 附件4 《安徽医科大学校科研基金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doc

科研处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