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21-09-29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各有关单位: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及其提出的项目申请,须符合《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皖科基奖〔2020〕16号)的相关规定。
1.优青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课题),且取得较好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杰青项目、优青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2.杰青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课题),且取得突出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杰青项目(含以前的省优秀青年科技基金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3.青年项目申请人,男性应当是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性应当是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杰青项目但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并承担面上项目1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杰青项目且已承担过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
四、注意事项
1.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同年申请省基金项目限2项,正在承担省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申请。参与人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两个。 2.杰青项目、优青项目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提交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只需明确项目经费总额。 3.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青年项目或面上项目。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提出项目申请。2021年到期结题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可以提出项目申请,其中结题验收“不通过”的,不予立项。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1.本次所有申报项目不限定申报指标。但学校只接收各二级单位统一组织上报,不接收个人直接申报。
2.请有意向申请项目者按照通知要求和管理办法规定,认真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及《申请书参考模板》(附件2/3),并于10月11日(周一)上午9点前将《申请书》及附件装订在一起(纸质版1份)报送医院科研处审核,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指定邮箱:kyc2021@126.com ,《申请书》及附件请同时在系统中完成填报(10月8日系统将开启)。
纸质申请书装订要求:A4幅,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距离左边1cm处,一般两个订书钉,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书心上下各1/4处,允许误差±4mm,需整齐牢固;申请书与附件应装订在一起。
3.各单位推荐的项目申请人登录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按要求自行注册。优青项目项目申请人申请次数合计不超过2次(含杰青项目申请),提出申请计数。杰青项目项目申请人申请次数合计不超过2次,提出申请计数。
4.申请人注册并登陆后,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及报告正文,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附件材料按规定统一扫描成一个完整的PDF上传,总页数不超过40页,附件材料应包括身份证、学位证、职称证及不超过5个代表性成果,代表性成果主要指以下几类:论文/论著、专利、科技奖励、第三方评价等(若没有“第三方评价”可以不放)。
5.项目系统从2021年10月8日起开放申报填写,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项目申请。
6.学校将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待学校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应及时在系统内下载打印书面材料(A4幅,应有数字编码水印),申请人及参与人签字、有合作单位者合作单位盖章后,报送纸质版一式3份于2021年10月25日上午9点前统一报送至医院科研处,逾期不候。
六、其它要求
1.申请者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2.各申报人请高度重视“经费预算”填报事宜,在青年项目及面上项目填报《申请书》“经费预算”前,请认真研读《安徽医科大学省级财政科研项目间接费用实施细则》(附件5),并按管理办法的要求填报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
间接经费计算方法:间接费用一般按照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30%核定。总经费=直接经费(包含设备购置费)+间接经费。
具体计算公式:间接费用=[直接经费-设备购置费]×30%。
在本次2022年省自然项目确定立项前,本次项目的申报内容不得再用于申报其他科研项目!一经发现申报者有“一稿两投”行为,则取消2021年9月29日—2022年12月31日间所有省厅级、校级、院级项目的申报资格!
科技产业处联系电话:史琳(大学系统管理员)0551-65167731
安徽省科技厅信息系统咨询电话:400-161-6289、0551-62654951
附件:
附件1 2022年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推荐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2 《申请书》人才类项目模板(青年_优青_杰青).doc
附件3 《申请书》面上项目模板.doc
附件4 省自然管理办法.pdf
附件5 安徽医科大学省级财政科研项目间接费用实施细则.pdf
Copyright © 2020 www.ayfy.com 版权所有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技术支持:博达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