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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安徽省临床医学研究转化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06-05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各相关科室:

为切实提高我省临床研究质量,提升医疗机构诊断治疗、预防控制疾病水平,根据《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医疗机构,启动2023年安徽省临床医学研究转化专项(以下简称“临床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申报项目及课题指南见附件1)

二、项目设置

2023年临床专项共设置17个项目,每个项目设立若干课题,实行首席专家牵头负责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现面向全省医疗机构公开申报临床专项课题(课题独立申报并评审立项)。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应为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三甲医院(含三级专科医院),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2.课题主持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一般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课题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能确保课题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3. 课题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信用记录良好,没有主持在研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课题(自然科学基金和各类后补助、奖励、股权债权投资等项目除外)。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课题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课题实施周期。

4.课题主持人承担的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近3年内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

5.课题由多个单位合作申报的,牵头单位应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以及课题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6.申报单位、法人、课题主持人等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良好,并就信用情况作出书面承诺。归口管理单位应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核查,对列入实施联合惩戒限制期的责任主体不得推荐。

7.申报课题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遵守《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8.课题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课题负责人;课题立项后,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课题)合同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课题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项目(课题)合同书。

9.在课题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如发现课题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四、支持方式和支持强度

1.课题实行不限额推荐,采取公开竞争方式进行立项支持,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从项目立项之日起算。其中,项目一课题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2.省财政经费原则上按照80万元/项、50万元/项、30万元/项三档给予支持,项目一课题省财政支持经费不受档次限制。

五、申报程序

1.各项目申报人需自行注册登录安徽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临床医学研究转化专项”,在项目申报书的“所属技术领域”选择“项目及研究课题”。按系统要求完成个人信息注册(请务必注意!所在单位要填: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并填写申报书等相关信息,同时完成上传附件材料,经归口管理单位(安徽医科大学)审核后推荐。

网络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6月1日8:00,医院系统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5周日上午9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2.为减轻申报单位和科研人员负担,课题申报时先通过系统提交材料,待申报课题通过评审并公示后,再打印纸质材料送归口管理单位,在公示后一周内报送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申报书与附件材料一式一份)。纸质材料须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确保与系统申报材料一致。未通过评审的课题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3.为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特建立了微信申报工作群(请申报人务必扫码入群,后续相关重要通知和具体形式审查要求将在群里发布),请按照申报方向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系统填报(微信群二维码见下图)。

4.各项目申报人需填写《汇总表》(附件2,请务必于2023612下周一上午9点前将电子版汇总表发送到ayfykycggyx1@163.com(注:填报汇总表的申报,医院才会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否则不予推荐申报)。

六、其他通知

(一)伦理办理

1、生物伦理:申请人申报的项目按实际情况,若涉及生物伦理,请各申报人于6月25日(周日)上午9点前将《生物伦理论证报告》(附件3纸质版一份送交医院科研处(二)统一办理,逾期医院将不再进行办理。

2、动物伦理:申请人申报的项目按实际情况,若涉及动物伦理,请各申报人于6月25日(周日)上午9点前将《动物伦理报告》(附件4纸质版一份报送至医院科研处(二),医院将统一至大学动物中心集中办理(大学陈丽老师电话:65167715),逾期医院将不再进行办理。

不得有科研失信行为

1、项目申报内容应确保无科研失信行为,上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若发现存在学术不端问题,医院将采取相应惩处措施。

2、不得“一稿两投”:申报项目不得与(1)已获得立项的;或(2)未出立项结果的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各类省厅级项目、各类校级项目、各类院级项目等)研究内容重复;不得以相同或相近内容重复申报。

、联系方式

医院科研处:0551-62923103

大学科技处:0551-65167731

省科技网络中心技术支持:0551-62654951;

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咨询电话:400-161-6289。


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0551-62648501;

省农村与社会科技发展中心:0551-62652739;

省政策法规与监督处:0551-62651782;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0551-62659375;

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0551-62999803;

附件:

1.2023年安徽省临床医学研究转化专项申报指南

2.汇总表

3.生物伦理报告

4.动物伦理报告

5.安医大一附院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12个)、安徽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5个)

科研处

2023年6月5日

  • 附件【附件1-5.zip】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