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23-09-21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各有关科室: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校科研基金管理办法》及《安徽医科大学科技项目结题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的要求,现对已到期的校科研基金项目进行结题,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2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含批准延期)校科研基金项目。
二、结题要求
1、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1和附件2,结题报告后需附相关成果附件,项目成果包括含项目编号的论文复印件及其它重要证明材料等。
2、填报的内容应真实、准确。
3、纸质材料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结题报告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
(2)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
(3)经费本复印件一式1份。
电子版材料需发送结题报告和附件材料(电子版材料以“自然类/人文类+姓名”命名)。
上述材料请于2023年9月27日上午11:00前报送至医院科研处一;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2228917669@qq.com。
三、其它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规定,对照项目预期目标,审核项目执行情况。
2.根据学校财务处加快经费预算执行进度的要求,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经费预算执行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3.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的结题工作,结题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推荐上报的重要参考依据。
4.原则上不允许结题项目的延期,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结题的,需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科技产业处审批。
大学科技产业处联系电话:
宗 巧 0551-65167731(自然科学)
陶丽俊 0551-65161057(人文社科)
医院科研处联系电话:汪娟3991
附件1 安徽医科大学校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自然科学).doc
附件2 安徽医科大学校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人文社科).doc
附件3 2020年度校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清单(自然+社科).xls
科研处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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