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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医大《关于做好安徽医科大学校科研基金到期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09-21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各有关科室: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校科研基金管理办法》及《安徽医科大学科技项目结题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的要求,现对已到期的校科研基金项目进行结题,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2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含批准延期)校科研基金项目。

二、结题要求

1、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1和附件2,结题报告后需附相关成果附件,项目成果包括含项目编号的论文复印件及其它重要证明材料等。

2、填报的内容应真实、准确。

3、纸质材料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结题报告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

(2)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

(3)经费本复印件一式1份。

电子版材料需发送结题报告和附件材料(电子版材料以“自然类/人文类+姓名”命名)。

上述材料请于2023年9月27日上午11:00前报送至医院科研处一;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2228917669@qq.com。

三、其它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规定,对照项目预期目标,审核项目执行情况。

2.根据学校财务处加快经费预算执行进度的要求,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经费预算执行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3.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的结题工作,结题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推荐上报的重要参考依据。

4.原则上不允许结题项目的延期,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结题的,需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科技产业处审批。

大学科技产业处联系电话:

宗 巧 0551-65167731(自然科学)

陶丽俊 0551-65161057(人文社科)

医院科研处联系电话:汪娟3991

附件1 安徽医科大学校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自然科学).doc

附件2 安徽医科大学校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人文社科).doc

附件3 2020年度校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清单(自然+社科).xls

科研处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