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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安徽省第四批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9-05-21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为落实国家及我省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工作要求,促进适宜技术在县级公立医院推广应用,推动“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带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诊治水平协同提高。按照省卫健委《关于组织申报安徽省第四批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皖卫科教秘〔2019〕122 号)文件精神要求,现组织申报安徽省第四批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综合近三年我省县级公立医院转诊率排名前50位病种、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及重大疾病保障指导目录及健康扶贫集中救治的特殊病种等,经专家讨论,形成项目申报疾病参考目录(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技术实际应用人。

(二)推广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项目推广相应的条件,有完善的推广培训计划和丰富的推广培训经验,能够保证推广工作顺利开展。相关社会团体可作为协作单位与项目推广单位共同申报。

(三)申报推广的适宜技术是经实践证明安全可靠、符合规范和经济适用,已在一定范围内临床推广应用两年以上并取得良好效果,适合在县级公立医院推广应用

(四)技术应用符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能提供技术临床应用疗效以及支撑技术安全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的材料和证明。至少由两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对项目的先进性、安全性、有效性、成熟性、推广的可行性及应注意的问题进行评价并提出意见。

三、申报要求

(一)本次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实行申报单位限项申报,卫健委规定我院限报5项。医院科研处将组织项目遴选和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论证,择优推荐上报。

(二)项目内容与前三批适宜技术推广项目(附件2)相同或类似的技术不得再次申报。相关企业等营利性机构不得作为项目推广单位。

(三)申请者需按要求进行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3,并附与项目相关的主要技术资料、鉴定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该项目及配套产品的市场准入文件、已推广应用情况的总结报告等相关材料。

(四)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于6月3日(周)前送交科研处,并发送申报书和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到455942001@qq.com。

(四)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联系人:李念念,电话:62923103,电子邮箱:455942001@qq.com

附件1 疾病参考目录.doc

附件2 第一二三批适宜技术项目列表.xls

附件3 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4 项目申报汇总.xlsx

科研处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