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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提交结题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8-12-12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了《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根据通告精神,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提交工作已经开始。需要填写2018年度NSFC结题报告的项目清单请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结题报告

1. 2018年度项目结题报告采用在线填写的方式。项目负责人应在2019119日前完成结题报告在线填写并提交。在线提交后,项目负责人须提交与电子文档一致的纸质《结题报告》材料一式两份、结余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知情同意书(见附件5)一式一份至医院科研处,并同时提交电子版《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汇总表》(见附件4至anyfykyc@163.com。

2. 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完成项目结题报告。结题报告不提交者,将影响项目正式结题和新项目的申请。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规定,未按期提交结题材料的按逾期待结题处理,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且逾期待结题项目纳入限项检索范围,同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3.现阶段基金委不受理延期结题的申请。如果未达到项目申请书和计划书所规定的研究目标的,请在《结题报告》中如实总结研究进展和未达到研究目标的原因。

二、填写结题报告注意事项

1. 请项目负责人在填写报告前认真阅读《结题/成果报告填写说明2017》(见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见附件3),并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逐条撰写,全面真实的反映资助项目的工作情况,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2. 学校财务处将于20181225日前停止经费报销,若近期尚有出账尚未报销请抓紧办理。财务部门将在2019110日(星期四)前出具财务决算表供项目负责人填入结题报告。

3. 有向合作单位外拨经费的项目负责人应及早要求合作单位编报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合作单位科研、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我校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决算表。

4. 《结题报告》请用A4纸双面打印,纸质版结题报告“项目负责人承诺栏”等处,必须由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

5.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如资助项目存在探索失败的情况,请在《结题报告》中如实反映,为今后研究工作提供借鉴。

6. 再次重申: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规定,未按期提交结题材料的按逾期待结题处理,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且逾期待结题项目纳入限项检索范围。

安医大科技产业处:65161053 医院科研处联系电话:62923103

附件1:结题名单.xlsx

附件2:结题及成果报告填写说明.pdf

附件3: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doc

附件4:结题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5:结余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知情同意书.doc

科研处

2018.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