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8-12-03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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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科技厅科计秘〔2018〕682号《关于组织申报安徽省2019年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精神,我校安徽省2019年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申报现已启动,现将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 “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创新型省份建设任务目标,组织实施2019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项目要聚焦指南,突出需求和应用导向,注重取得实效;突出向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及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为提升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及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提供科技支撑。通过产学研合作方式,开展技术攻关,促进技术成果应用、推广、示范,解决具体技术难题,提高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本次申报的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包括:面上攻关、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及贫困县、科技强警、重大科学仪器、援藏援疆援青和对外科技合作专项。(我校可以申报的类别:面上攻关、对外科技合作专项)。现就项目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和支持重点等内容,编制指南予以发布(详见附件)。
申报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除必须符合指南要求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要求:
1、科研诚信记录良好,未被其他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联合惩戒名单。
2、在本省注册1年以上、建有研发费用辅助帐,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提供工商注册批件)、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事业单位,不接受个人申请。项目申报单位有能力为完成项目提供自筹资金及其他必要的保障条件。
3、符合多个专项(不含科技援疆援藏援青专项)项目申报条件的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专项项目(有2个以上申报指标的单位除外)。当年通过其它渠道已申报或已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1年1月1日后出生);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为项目申报单位职工,如项目主持人非申报单位职工,需与申报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项目实施期间在申报单位从事研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需提供主持人职称、年龄、工作单位等证明)。5、项目仅限一个承担单位和一个项目主持人,个人不得同时申请主持两个以上项目;申报时尚在主持省级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人员,不得再申请担任主持人。
5、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逾期6个月(不含6个月)以上未组织验收的企业及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在形式审查中发现与指南不符或有违背上述条件之一的申报项目,取消其参加评审资格。
三、申报程序
1、请有关单位做好符合条件人员的申报工作,初筛后报学校科技处。
2、学校组织评审推荐
(1)医院遴选申报截止时间:12月17日(周一)上午9点前
(2)报送遴选材料:项目纸质版《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2份;汇总后的电子版《申报汇总表》,发送至1553627966@qq.com。
3、系统上传申报材料
通过校内遴选拟申报的项目申报人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科技管理业务系统和服务平台”下面的“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http://kjgl.ahinfo.gov.cn/egrantweb/),以项目申报人的身份注册个人账号登录后,按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书等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证明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日期为12月27日,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有效申请书与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A4规格,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胶装成册),于2019年1月4日上午递交纸质版申请书。
4、科技处不接收逾期或个人申请的项目。
四、联系电话
学校科技处: 65167731 吕红霞
医院科研处:62923103 程梦明
系统使用咨询电话:400-675-1236
省科技厅网络支持:杨晓辉(0551-62654951)
附件:1、
1.2019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面上攻关、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和贫困县、科技强警、重大科学仪器、援藏援疆援青专项)申报指南.doc
2、
1-1.2019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重点领域和优先发展主题.doc
3、
2.2019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对外科技合作专项)申报指南.doc
4、
申请书(模板).zip
5、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
6、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编报指南(试行)
7、
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省级财政科研项目间接费用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8 、2019科技攻关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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