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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中期教学检查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7-05-12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教研室、各学科:根据安徽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中期教学检查评估的通知》(校教字〔2017〕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于5月15日至26日(第14周和第15周)全面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中期教学检查评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

1.教师备课情况(含教研室是否坚持集体备课制度,教师备课笔记、多媒体课件、教具等准备是否齐全、充分等)。

2.教师课堂授课情况(含上课有无迟到、提前下课现象,是否进行课堂教学秩序管理、课堂讲授中有否带有个人情绪、不利于安定团结、影响学生学习情绪的言论,有无擅自调课、停课、无故缺课现象以及课堂纪律情况)。

3.实验教学情况(包括教师自身实验技能、操作规范、学生的动手能力,实验记录的准确性和实验报告的规范性、有无擅自调课、停课、无故缺课现象以及课堂纪律情况)。

二、具体要求

1.各教研室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按照《安徽医科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和《安徽医科大学教师实验教学质量评估表》的内容做好被查准备。

2.听课当天要求被听课教师携带教案(一式两份),交与听课专家审阅并打分。

3.各教研室于5月19日前,上交本学期《集体备课记录》(复印件一份)。

4..本次检查评估以我院在职在编承担教学任务的临床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统称教师)为主要对象,对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进行评价。本次教学评估采用抽查的方法,由院教学检查评估组、本教研室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评教打分;

5.参评人员打分分类统计,按教学检查评估组占40%、教研室占30%、学生评教占30%的权重综合给出每位被评教师的相对得分。同时在本轮检查评估结束后,由院检查评估组给每一位被评教师做出恰当评价。评价结果一并进入教师教学档案,并与评奖评优、职称晋升挂钩;

6.对被评教师的评估评分要做到公正、公平、不打印象分,不送人情分,杜绝弄虚作假。评估结果反馈到教研室。

希望各教研室积极配合我院教学检查评估工作的开展,督促教师认真准备,迎接检查组的评估。

附件1.安徽医科大学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中期教学检查评估的通知.doc

附件2.教学评估(听课)日程安排.docx

附件3.课堂教学评估表.doc

附件4.实验教学评估表.doc

附件5.教研室集体备课记录.doc

教育处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