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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部分课程结束考试通知(10-17)

发布时间 : 2008-10-17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关于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

部分课程结束考试通知

各院、系、部、学生年级、教研室:

本学期已至中期,各年级专业均有部分课程相继结束,为减轻学生期末考试负担,现对部分已结束课程的考试进行安排。为组织、落实好考试工作,各单位务必按照校教字[2005]50号《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工作,注意事项如下:

一、 命题

1. 自行命题的教研室,必须实行任课教师回避制度或交叉命题。

2. 请于考试前两周用a4纸打印规范的试卷(a、b卷)交教务处。标准试卷模板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二、 领取试卷

1. 各课程主监考教师安排人员于考前半小时到校教务处领取试卷、考场情况记录表等。

2. 教师领取试卷时,请清点核实试卷份数后封袋。试卷领回后要做好保密工作,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试卷袋,进入考场后考前十分钟当众启封。

3. 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核实实收试卷数与实考人数后,认真填写考场记录交教务部。如有特殊情况(缓考、缺考、作弊须做好记录),立即向教务办反映。

三、 监考

1. 请各教研室按规定安排各考场的主监考教师及监考教师,如教研室人员不足,请所在院、系、部内部协调。保证每个考场至少有两名监考教师。并请各院、系、部将监考人员名单报送教务处

2. 年级辅导员必须参加本年级所有考试的监考,并对每次考试座位号进行随机编排,要求在考试前20分钟宣布新编排的座位号。辅导员力量不足,由部门内部协调,保证每一场考试均有一名辅导员在场。

3. 监考人员必须遵守考试日程,准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不得随意脱岗。

4. 请各学院在学生中加强考风考纪宣传和诚信教育。

四、 阅卷评分

1. 严格按规定阅卷、评分,实行流水作业,任何人不得干扰阅卷,做到公平公正;不得送分或变相送分。

2. 学生成绩报送按照教务部最新文件要求,纸质成绩交考务科,电子成绩实行网上报送;

3. 考试后四周学生可登陆成绩管理系统查询成绩,如有疑问,联系教研室。

五、 其他

1. 请各学生年级通知学生认真复习迎考,严格遵守考试日程。

2. 缓考同学应严格按程序办理缓考手续。

3. 本表安排考试时间如无特殊说明则上午8:00-10:00,下午2:30-4:30,晚上7:00-9:00,请南校区监考教师根据上课车次时间安排准时乘车。

4.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〇〇八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