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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20年度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0-10-31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教研室: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高教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文件精神,现将我院临床教师申报教授、副教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评审条件

2020年申报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全面按照《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文件执行。同时应满足《关于修订印发< 安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推荐暂行办法>的通知》(校人字〔2016〕44号)、《关于印发< 安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推荐暂行办法>(2018年修订版)的通知》(校人字〔2018〕135号)和《关于修订< 安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推荐暂行办法>(校人字〔2018〕135号)部分条款的通知》(校人字〔2020〕41号) 规定的推荐条件。

根据2016年8月25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直属附属医院靠评教授职务推荐条件》,年龄在50岁以上(含50岁),靠评教授职务时,达到教育厅教学系列教授职务评审条件,即可参加推荐。

参加抗击、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界定按照国发明电〔2020〕10号文件执行),达到教育厅相应教学系列职称评审条件,即可参加推荐评审(仅限使用一次)。

二、需要强调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教学质量考核和教学工作量

今年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在医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的指导下,由基层单位组织进行考核评价,教学考核按年度评价,统一使用《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评价成绩表》。教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25%。对任期内某年度教学评价总分低于60分或学生评价低于20分者,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根据皖教人〔2016〕1号文件,教学质量考核是指学校组织的学年度常规教学质量考核。考核采取学生测评、专家听课、督导评教和随机抽查教案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须由学校以正式文件在校内公布,并向省教育厅备案。因安徽医科大学教学质量考核工作考核办法尚未统一,考核结果未以正式文件在校内公布和向教育厅备案,故申报人教学质量考核结果“优秀”等次不能作为教学业绩成果。

各教研室要严格按照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制定的教学工作量测算标准、测算办法,进行具体教学工作量的审核,包括教师、实验人员教学工作总学时数、课堂讲授学时数、年均学时数、年均课堂讲授学时数以及申报条件中规定的年均课时数、年均课堂讲授学时数,不得随意填写;教学工作量的审核工作由教育处负责。

(二)关于代表作鉴定问题

申报高级职称的代表性作品鉴定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根据《安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推荐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文件精神,对晋升教学系列高级职务代表作鉴定结果出现“尚未达到”的,不予推荐申报。代表作鉴定结果有效期两年。同时送审的代表作需作为职务晋升的论文一并提交。

(三)关于代表作学术相似性检测问题

为净化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所有送审的代表作要求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检测结果作为评审时重要参考,检测结果有效期两年。对于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不予推荐申报。

(四)关于论文过渡问题

根据皖教人〔2016〕1号文件规定,2009年3月18日(教人〔2009〕1号)印发之日前在省教育厅《期刊目录》列出的国家级重点刊物和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申报时可分别视为一类论文和二类论文。在国内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报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视为三类教学研究论文。《安徽日报》等省级以上党报理论版重点文章可比照二类论文对待。

(五)关于论文检索问题

为增强论文检索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所有参评论文中三类以上论文(三类论文中本科高校学报除外)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医科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医学类)、安徽省科技情报所)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对发表的高水平论文,在出具检索报告时,可提供该论文的分区(以论文发表当年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制定的分区为参考)、影响因子及论文引用次数。其它公开发表的论文需在校图书馆做论文验证报告。

(六)关于检索系统EI论文收录问题

论文在2009年以前被EI收录的,仅认可有分类号和主题词的收录版;2009年以后被EI收录的论文,分为期刊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Journal article〈JA〉)和会议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Conference article〈CA〉)。EI收录的会议论文,按一类论文计入规定的数量进行申报。评审专家将对EI收录的会议论文的实际水平进行重点审查。

(七)关于通讯作者论文

根据皖教人〔2016〕1号文件规定,申报人发表的外文通讯作者论文可视为科研业绩,发表的中文通讯作者论文不能计算入申报人科研业绩。计入科研业绩的通讯作者论文,要求通讯作者系论文第一作者的研究生导师或为论文第一作者参与的三类以上研究项目的主持人。

共同第一作者一般认可检索报告中排名第一位的作者;但在2018年11月7日《安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推荐暂行办法(2018年修订版)》(校人字〔2018〕135号)文件印发后发表的影响因子在10分以上(含10分)或发表在一区的期刊上(以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检索报告为准)SCI论文,共同第一作者不分排名前后均可认定。

共同通讯作者SCI论文,对于校人字〔2018〕135号文件公布之前发表的认可检索报告中排名第一位的作者。对于在此之后发表的SCI共同通讯作者论文,认可排名最后一位的作者;但对于影响因子10分以上(含10分)或发表在一区的期刊上(以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检索报告为准)SCI论文,共同通讯作者不分排名前后均可认定。

(八)教研、科研项目问题

申报人的教研、科研项目应提供立项通知书、批文。对参与教研、科研项目的,申报人应提供能反映参与的项目任务书和立项通知书,其中参与人栏需主持人签字确认排名。所有项目均须实施一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需提供支撑材料附后。阶段性成果是指依托该项目研究发表的第一作者论文(或外文通讯作者论文)、申报的奖励证书或成果证书等。

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以《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1号)中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分类表为准。

(九)关于临床教师申报教师系列职称问题

根据皖教人〔2016〕1号文件规定,高校直属附属医院教师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年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4学时,并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的基本任务和相关工作(包括临床带教、教学查房、学生见习、生产实习等)。

根据皖教人〔2012〕77号文件规定,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从事临床教学的教师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其教学科研成果可从取得卫生系列下一级职务时起算。其中,申报副教授必须具备副主任医师资格,且从事临床教学须满5年;申报教授必须同时具有主任医师和副教授资格,且任副教授职务须满一个任期。

(十)关于破格及答辩

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在经二级学院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委员会(教授委员会)推荐后,须参加校学科评议组的现场答辩。答辩者通过PPT重点从教学业绩、学术水平和实际贡献等方面阐述本人破格申报的理由,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辩是评审的必须环节。未按规定参加答辩者,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十一)关于任职时间的计算和取得各种业绩的时限

申报人任现职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起止时间:自受聘担任现职之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所取得的业绩成果。

(十二)关于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0号)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由全省统一确定,2020年度全省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确定为: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专题(

anhui.chinahrt.com)、《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https://www.huilearning.com/)、《不忘初心 学国史 学党史》(

ahzcj.com)、《新时代专业技术人员新理念素养提升》(

www.zjzx.ah.cn )、《学习十九大精神构建国际人才比较优势》(

https://www.zgzjzj.com/#/index)。专业技术人员可任选其中1个专题学满30学时,即可认定完成当年的公需科目学习。专业科目学习可以是参加学术会议、主持或参与课题、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学时认定参照《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皖人发〔2001〕30号)文件办理。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份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

三、规范材料报送

申报评审高教系列职务任职资格者,按顺序提供如下材料,暂不需要装订成册:

1.《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1)一式2份,电子版填写后自行A3纸双面打印,中缝订钉装订。《申报表》第3页审核时需盖院教育处盖章,第9页年度考核一栏由院人力资源部填写;第10页所在教研室(党支部)一栏意见由所在教研室(党支部)填写并盖章。

2.《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3)1份,此表教学情况需教育处审核盖章,教学考核情况需教研室及院教育处审核盖章(要求用A3纸先打印1份,大学教务处和科技处盖章审核后再复印30份);

3.总目录;

4.申报人诚信承诺书(附件7,请手写签字);

5.证书复印件(此项需建子目录并按顺序排列);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中级、副主任医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担任班主任、兼职辅导员或教研室科秘书的证书、2020年公需课结课证明及继续教育证(含2020年公需课、专业课验证证明及近五年继教总验证)等

6.教学考核结果:教学论文复印件和《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附件5);

7.述职报告及其评议意见的复印件(附件10)。由3个同行专家结合申报人述职报告,综合评议、签名(1个专家1张表);

8.提供作为教学、科研团队成员,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作出贡献材料(教研室、教育处审核盖章);

9.承担科研、教研任务的批文、项目书和计划任务书复印件和体现阶段性成果的材料或者结题报告(需建子目录,并注明项目相应级别,项目基金号,第几完成人)。科研项目加盖科研处章,教学项目加盖教育处章。

注:提供立项文件,参与项目同时还需提供项目任务书(参与人栏需要主持人签名确认排名),需教务或科技部门审核盖章。项目阶段性成果附后,材料重复的要注明。阶段性成果是论文的要查验,结题的结题报告需教务或科技部门审核盖章。教育厅项目无任务书,需附申报书封面,参与人栏主持人签名确认排名。

10.检索报告、验证报告(置前),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复印件(含版权页:封面、目录、含有刊号和主办单位的页面)。需建子目录,并注明论文相应的类别,三类及以上论文检索请自行到安医大图书馆或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检索,并出具检索报告。对发表的高水平论文,在出具检索报告时,可提供该论文的分区、影响因子及论文引用次数。三类以下其它公开发表的论文需在校图书馆做论文验证报告;

11.申报教授职务者提供研究生导师证明、学术讲座(需院科研处盖章认可)及指导青年教师材料复印件(需院教育处审核盖章认可);

12.《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一览表》(附件2)、《学术文献相似性检测报告单》复印件(提交材料当天于人力资源部领取);

13.代表作鉴定意见复印件(提交材料当天于人力资源部领取);

14.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评价成绩表,一个年度填一份(需教研室盖章)(附件5);

15.教学任务书(课表)及教案,请将本人姓名用铅笔圈出,并计算出每页课表学时总数;

16.论文检索、验证流程见附件12。

第15项属于教学考核的支撑材料,我院相关部门和校教务处审核后由本人留存并备查。

请申报人员将以上申报材料于11月3日-11月5日交到人力资源部,由我院人力资源部统一送到校教务处、科技处审核,逾期未交不再受理,请提前做好论文检索或验证工作。

附件4提交电子版,请于11月3日前发送至邮箱:3122428909@qq.com,发送格式:姓名+2020教授/副教授。

注意事项:

1.承担留学生教学任务的学科,请出具任期内承担课程教学或实习带教任务的证明,由教研室、教育处、学校国教院审核盖章(放在第8项)。

2.计入科研业绩的通讯作者论文,需出具指导老师证明,由研究生工作部盖章,或者论文第一作者参与通讯作者主持的三类以上研究项目,出具批文、项目任务书,参与人栏需主持人签字确认排名,由院科研处审核盖章。

3.作为科研项目阶段性成果的论文必须挂基金号,英文论文可以是通讯作者,中文论文必须为第一作者。

4.检索报告、验证报告可提交复印件,放在论文前面。

5.检索不到的教学论文,请提交杂志原件。

6.请圈出所提交论文复印件的作者本人姓名、单位、发表日期、基金号等。

联系人:潘春林 周静静 联系电话:3548

附件1:安徽医科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doc

附件2: 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一览表.doc

附件3:本科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4:高教系列申报人及其申报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XLS.xls

附件5: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doc

附件6:高教系列任职资格申报学科分组及代码.doc

附件7: 申报人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8:高教系列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统一装订顺序.docx

附件9:校本部教师职务晋升服务期协议书.docx

附件10: 述职评议意见表.doc

附件11:申报材料装袋封面.doc

附件12:论文查收查引流程.pdf

附件13:皖教人【2016】1号.doc

附件14:安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推荐暂行办法.docx

附件7: 申报人诚信承诺书.doc

人力资源部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