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信箱
  • 常用电话
  • 搜索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引导页> 通知公告> 正文

转发安医大《关于做好校学术委员会学科建设专门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08-31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和《安徽医科大学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章程》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校学术委员会学科建设专门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安排,确保推荐工作有序完成。

二、推荐办法:各院所负责本单位委员人选的推荐。推荐工作要严格对照推荐条件,按照总量控制、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由个人自愿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发展规划处。学校根据各单位推荐人选并结合实际,拟定学科建设专委会委员建议名单,报校学术委员会审批。

三、委员推荐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

2.立足学校发展全局,责任心强,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德才兼备,学术造诣深,学术影响大;具有较强的学科建设工作实践经验和学科建设理论水平;

4.关心学校学科建设工作发展,有参与学科建设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正常履行委员职责。

5.需满足下述四个条件之一:

(1)入选院“登峰计划”学科带头人;

(2)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副主委及以上或中国医师协会专科分会副主委及以上或省医学会专科分会主任委员或省医师协会专科分会主任委员;

(3)全国高等学校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4)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不含后备人选);

四、推荐名额:学科建设专委会推荐委员数为不超过20人的双数。各院所可分别推荐1名专委会委员候选人。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不参与二级单位推荐,待各专委会推荐委员产生后,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将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分配至专委会开展工作。

五、请申报人于2021年9月3日(周五)下午17点前将专委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纸质版报送至医院科研处,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ayfyxkb@163.com。联系电话:62923102。

特此通知。

 附件 学科建设专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doc

科研处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