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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研究生2021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09-18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各学科/教研室:

2021年下半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已经开始。为保证论文答辩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现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质量监控工作(工作程序第一步)

1.根据《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学位字〔2011〕3号)文件规定,申请答辩前所有的学位论文均要进行复制比检测。

请各学科(教研室)收齐本学科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终稿(要求为doc格式,符合学校学位论文撰写要求规定,以“作者姓名-学号-论文题目”方式命名,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学科名称-21年下半年答辩论文复制比检测),于9月24日(周五)前提交至研究生工作部(电子版发至邮箱:ayfyygb3665@163.com),并通知学生添加QQ群:421345586。若复制比≥50%,不予送审;若复制比高于20%且小于50%,则修改论文,修改完成后,进行第二次复制比检测,若第二次仍高于20%,则本次不再送审;若复制比≤20%,导师指导学生修改论文,把关后可进行送审。

2.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合格者方可进入论文评阅工作,不合格者将根据上述办法进行处理。

二、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工作程序第二步)

1.上述复制比检测合格者将进入下述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合格者需填写《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确认书》(见附件1),导师务必审核并在确认书上签字(一式两份)后送交研究生工作部。

2.硕士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各学科(教研室)收齐下半年申请学位且复制比检测合格的学位论文材料:①学位论文(含综述,删除“附录”、“致谢”和其他有关学生、导师姓名、培养单位名称等内容)。PDF电子版命名为“论文题目#学号.pdf”;2020年下半年学位论文评阅汇总表电子版一份(见附件2)。上述材料电子版10月10日(周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学科名称-21年下半年答辩论文评阅”,发送至研工部邮箱ayfyygb3665@163.com。研究生学院送审的论文,专家评阅费不再收取,由学校支付。

统招博士(研究生学院送审3本,医院送审2本),需提交电子版纸质版学位论文、博士论文评阅书(附件3)和汇总表(电子版命名方式同硕士)。

MPH、台湾地区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由所属学院统一组织。

3.论文评阅全部采取双盲评阅,不公开送审单位和评阅专家,学位论文及评阅书的任何地方均不得出现作者和导师姓名

4.根据《关于修订<安徽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等文件的通知)》(校学位字〔2020〕7号)中附件2《安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19年12月修订)》,对评阅结果进行相应处理。此外,有下列情况者,应按要求认真修改:

当有1位评阅人认为所评阅硕士或博士论文为修改后答辩,申请人应按照评审意见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论文,填写《安徽医科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书》(见附件4),经导师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申请答辩,并应在答辩时提交答辩委员会评议,最终编入培养手册末页。

当所有评阅专家认为硕士或博士论文均为“同意答辩”,但提出了修改意见时,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论文,填写“学位论文修改说明书”(附件4),经导师签字同意后,可视为通过答辩申请,并最终编入培养手册末页。

5.盲审结果系统填报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学位→学生盲审结果登记,保存、提交,告知导师、教研室(无教研室的单位无此步骤)、培养单位及时审核(下称“三级审核”)。填报和审核工作务必于2021年11月15之前完成。

三、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工作程序第三步)

1.统招研究生答辩相关材料(即完整的培养手册2018年3月版)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中心查询下载。

2.请各学科、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认真做好学位论文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协调好论文评阅与答辩所需的时间,抓紧每一个环节。本次论文答辩工作应于11月20日之前完成

3.系统填报:研究生登录系统→学位→学生答辩申请,填写、保存、提交,待三级审核和答辩结束后,填写学生答辩结果登记,完成三级审核。填报信息和审核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

4.请各学科于正式答辩前7天,填写“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信息登记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研工部邮箱ayfyygb3665@163.com本次论文答辩过程,将由“研究生培养督导委员会”全程抽查、监督,答辩时间和答辩地点一经确定后,不得再作调整。医院联系对口督导专家前去督导。

5.学生需提交的各项材料(第1项所指)请完整、准确填写交至研究生工作部。

6.上述学位论文质量监控工作实施办法、学位论文撰写要求和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可在发展规划处网站-学位工作栏目查询,如有疑问请与校学位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51-65169496。

7.特别说明:所有博士毕业生需网上填写“博士中期考核登记”,保存提交后,完成三级审核,中期考核登记填报时间为11月20日之前。

特此通知。

 附件1-5.rar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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