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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医大《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09-30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1〕63号)文件精神,我校2021年度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1年度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

二、申报要求

1.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五个一”创新主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应用基础研究,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和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重大突破,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围绕推动五大发展行动计划,高质量推进制造强省建设,加强安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科研攻关,着力加快数字经济、农业农村经济、网络安全、绿色技术、中医药传承、食品安全等方面关键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2.高校科学研究项目重点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各单位所推荐的科研项目中40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研人员主持的项目占比应不低于60%,女性科研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重大项目

(1)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在岗教学科研人员;

(2)应与企业进行技术集成和协同攻关,已与企业签订有合作协议,且有实质性合作。

4.重点项目

(1)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在岗教学科研人员,不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申报;

(2)旨在鼓励和支持青年教师参与科研项目,进一步提升青年教师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研究周期及资助额度

项目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印发日期起,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重大项目资助额度为2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6万元。

四、申报条件

1.申请者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2.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高校科学研究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同年申请项目限2项;

3.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

4.有在研的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5.有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科技计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安徽医科大学提升计划(基础与临床提升计划、科研水平提升计划)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6.凡申报2021年度安徽医科大学提升计划(基础与临床提升计划、科研水平提升计划)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7.根据《安徽医科大学人才引进与管理服务办法》认定为三类及以上人才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8.申报的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科技计划项目、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等重复;不得以相同或相近内容重复申报。

五、申报程序

1.各单位依据申报指标将遴选排序后的项目上报学校科技产业处;

2.医院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上午9:00前;

3.申报材料包括:《安徽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3份及电子版(pdf格式,申请书附件含不超过3篇代表作首页,文件名以“高校自然+科室+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高校评审推荐2021年度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电子版。纸质材料统一上报医院科研处(二),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e62923103@163.com

六、其它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同行专家和学术委员会的监督把关作用,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兼顾学科平衡,对申请者资格、研究内容的创新性和学术问题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项目设计科学、合理、可行,能够实现预期研究目标;

2.请单位要高度重视高校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推荐工作,将高校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医院科研处联系电话:62923103

附件1:2021年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 教育厅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4:《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皖教科〔2017〕2号).doc

附件5:安徽医科大学省级财政科研项目间接费用实施细则.pdf

科研处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