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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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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校内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11-21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各学科、教研室:

根据大学文件精神,2022-2023学年研究生校内各项评奖评优及一附院奖学金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校内研究生奖学金”、“校助学金”及“校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按照大学研究生院各类评奖评优办法执行;“一附院奖学金”按照医院(院研﹝2020﹞20号)文件执行。

  2. 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1、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学习满1年的在读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

    2、在2022—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中智育成绩优良,并且德育、体育、美育、劳育成绩均在85分及以上;

    3、符合学校规定的关于研究生评奖评优的相关要求,且符合所申请类别奖学金评选办法规定的条件。

  3. 评奖评优类别:

    1、校研究奖学金、三好研究生名额已分配到各学科,请各学科严格按照名额进行评选。学科评选后将《学科推荐名单》(纸质版+电子版)报研究生工作部,并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完成审核和提交。

    2、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学金、校内助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由研究生个人申报,提交《申请表》、《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及相关支撑材料(含SCI文章检索报告),并完成系统提交及导师、教研室审核。

    3、一附院研究生奖学金。由研究生个人申报,提交《申请表》、《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及相关支撑材料(含SCI文章检索报告)。

    各项评奖评优指标详见附件《评选指标及要求

  4. 注意事项

    1、奖学金不可重复获得:①本年度已获国家奖学金者不得申报本次各项校、院奖学金;②申报一附院奖学金的学生不得申报其他奖学金;③申报校内研究生奖学金并通过学科初选的学生不得申报其他奖学金。

    2、助学金不可重复获得:①校内研究生助学金由医院直接认定,无需学生申请;②其他类别助学金由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个人限报1项,不可重复申报。

    3、拟评“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研究生参评年度须为奖学金(含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获得者。

  5. 时间要求:

请各学科于2023年1127日(周下午下班前以学科为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医院研究生工作部,“校研究生奖学金”、“三好研究生”汇总表电子版按“类别-专业”命名发至邮箱:yfyygbszb@163.com,其他类型奖助优汇总表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联系电话:62922831。

 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及先进个人指标分配.xls

 附件.rar

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