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1-12-16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教研室、学科学位点:
根据安医大研究生院文件精神,2010-2011年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活动现已开始,一附院奖学金评选同时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具体事宜按照校研字「2011」33号文件执行。请各学科严格按评选比例进行评选。
二、一附院奖学金本次评选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6名,具体评选标准参照院科「2007」12号文件执行。
三、评选条件:
1、各类奖学金不得重复申报。公费生不得申报助学金,奖、助学金一般不重复申报。
2、欠费和通报批评的研究生实行一票否决,不予申报。
3、发表学术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已见刊);期刊等级以“北图2008版”为准。
4、平均成绩必须在80分以上,成绩单必须加盖研究生院培养办章,否则不得申报。
5、加分项目只能使用1次,用过的证明不得再重复使用,违者取消资格。加分材料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各类证明、加分材料必须附复印件(备查)。
6、在职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五、评选材料:
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和《汇总表》电子版各1份。《申请表》纸质版下方的联系电话务必填写。相关文件和表格从医院或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
六、评选时间:
请各学科、教研室严格按研究生比例进行申报。2011年12月23日(周五)前将候选人材料报送医院科研处,逾期不予办理。
备注:“校奖”、“安科”、“校助学金”、“东南助学金”奖励资助标准比例及奖金额度以:评选通知中校研字[2011]33号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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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研 处
201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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