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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建

关于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0-01-25点击量: []次编辑:   作者:  

院党[2010]4号文件

各党支部:

为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安医大一附院党支部工作暂行办法》,加强医院党支部建设,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党支部工作考核的基础上,开展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党支部的条件与评选办法

(一)先进党支部的条件(详见文件)

(二)先进党支部的名额与评选办法

设先进党支部5个。在党支部工作考核基础上,各支部书记、党群工作部门负责人会议初评,报院党委会审定并公示。

二、优秀党员的条件与评选办法

(一)优秀党员的条件(详见文件)

(二)优秀党员的名额与评选办法

党员人数在50名(含)之内的支部推选1人,党员人数在50名以上的支部推选2人。优秀党员侯选人产生后,由党支部负责填写优秀党员候选人登记表,交党委工作部汇总整理,报党委会审定并公示。

三、表彰与奖励

对评选出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医院将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医院院报和网站将适时宣传报道有关先进事迹。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由医院党委领导,党委工作部负责组织,各党支部配合实施。“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文字材料,请党支部务必于2010年2月5日前报党委工作部(发电子邮箱:1962yys@163.com),《优秀党员登记表》请到医院网站/党建园地下载,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安医大一附院优秀党员登记表》

二o一o年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