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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及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用药目录

发布时间 : 2019-10-11点击量: []次来源: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皖医保发〔2019〕30 号文件《关于印发< 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用药目录(试行)>(第一批)的通知》,自2019年10月1日起省直及合肥市特种病门诊执行新目录,目录详情见附件。注:1、省、市医保门诊特种病只有目录内的药品可以报销;

2、省直医保特种病目前只有八个病种(高血压三期、糖尿病、冠心病、肝硬化、恶性肿瘤、精神病、肾透析、肾移植),其余病种目录仅针对合肥市医保;

3、此目录为试行目录,之后如有修改,会在我院官网另行通知。

2019年10月1日安徽省基本门诊慢性病用药目录(2019)3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