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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集中验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0-03-24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关于开展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集中验证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按照安徽省继教办的要求,2009年度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集中验证工作现已开始,现将安徽省继教办《关于开展2009年度省直单位卫生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皖继教办[2010]2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对象:各科室具有初级(师、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验证内容:对以上验证对象2009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完成情况进行年度验证。

三、验证学分要求:

1、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l类学分15-20学分。

2、具有初级(师、士)专业技术职务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0学分,不要求必须获得i类学分,如有i类学分最多不超过5学分。

3、2009年继续医学教育i类、il类学分授予标准和计算方法按《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执行。

4、继续医学教育i类、il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四、验证材料报送时间:

1、报送验证材料:科室《继续教育证书》验证报表,个人i类学分证书原件、院内讲座登记本、《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09年度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表》、科室人员信息采录表

2、报送验证材料时间:2010年4月2目前。

3、今年申请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者,于6月底到教育处登记,由我处统一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进行05年-09年五年总验证,届时再另行通知相关事宜。

五、验证材料报送要求

1、所有材料报送、证书办理以科室为单位送到教育处,护理人员材料由护理部统一到教育处办理。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

2、各科室报送验证材料需将初级人员和中级以上人员的材料分开摆放,科室《继续教育证书》验证报表也需初级、中级以上人员分开统计。填写时请务必字迹工整清晰,利于辨认。

3、个人需如实填写《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09年度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表》,牵涉到相关职能处室签字确认的内容,只登记内容和学分数,由教育处组织相关科室集中审核签字。

4、院内讲座登记本中所记院级讲座以教育处统一签发的学分条为准,其他登记方式无效。科内讲座需有科主任签章。

5、为办理继续医学教育电子信息卡,请各科室对照医院网站公布“安医附院继教人员名单”认真核对科室所属卫生技术人员信息,核对个人信息无误后,到教育处领取科室人员信息采录表,在对应位置贴个人一寸彩照一张;如个人信息有错误,则照片暂时不贴,并在照片背面注明科室、姓名,随表交至教育处。此表与2009年度继教验证材料一并上交。

六、特别提醒:

1、符合验证对象条件,还未办理证书的人员请到教育处登记办理,登记办理截至时间为3月31日,办理时需带二寸彩照一张,逾期不再办理,责任自负。

2、为规范我院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继教证书由教育处统一保管,各科室可登陆安医附院网站()==>医院教学==>“安医附院继教人员名单”查询人员信息。

3、去年因晋升等原因借取本人继教证书尚未归还的人员请将证书随验证材料一并报送教育处。

4、请各科室3月24日到教育处领取《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09年度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表》、科室人员信息采录表。

2010年3月17日

附件l、《关于开展2009年度省直单位卫生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皖继教办[20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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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科室《继续教育证书》验证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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