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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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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0-11-03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部门、科室:

为进一步实行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以科学评价为核心,推动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不断提高,最大限度释放和激发各学科、各专业的发展活力,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动态管理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院在职职工中,现任高级职称且聘任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前人员;现任中初级职称且聘任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前人员。

二、考核标准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动态管理实施方案(试行)》(附件1)。请对照第五章、第六章考核指标,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文件中部分条款经院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修订如下:

原条款如下:

高级职称人员3年门诊量平均值达到本学科同级别人员3年平均门诊量且符合以下条件:主任医师3年内主刀四类手术量平均值达到本学科同级别人员3年手术平均量的300%;副主任医师3年内主刀三类及以上手术量达到本学科同级别人员3年手术平均量的300%;

高级职称人员3年门诊量平均值和门诊收住病人数平均值达到同科室同级别人员的300%。

现修订如下:

1.高级职称人员考核周期内总门诊量达同科室同级别人员60%,同时正高主刀四类、副高主刀三类及以上手术量平均值与同科室同级别人员均值的比值满足以下中的1条:

(1)考核周期内每年200%以上且有1年300%以上;

(2)考核周期内有2年300%以上。

注:部分有手术的内科科室,考核周期内的科室手术量有1年不足120台的不纳入考核计算范围。

2.高级职称人员考核周期内的门诊量每年皆达到同科室同级别人员均值的200%,其中外科人员凭门诊量直评优秀的考核周期内正高主刀四类、副高主刀三类及以上总手术量达到同科室同级别人员均值的60%。

文件中所有涉及医生门诊收住病人数的条款本次暂缓执行。

三、考核流程

直评人员和科研系列纸质版个人测评表及支撑材料送至行政楼6楼接待室(拟通过门诊量和手术量直评优秀的人员请参照科主任OA邮箱内手术、门诊比值,数据将于11月4日下午发送至科主任OA邮箱)。

医、药、技非直评人员:个人填写“个人发展考核”,科室主任填写“基本工作实绩考核”,科室审核汇总后统一将纸质版个人积分表及支撑材料送至行政楼6楼接待室

护理非直评人员:个人填写“个人发展考核”,护理部填写“基本工作实绩考核”,护理部审核汇总后统一将纸质版个人积分表及支撑材料送至行政楼6楼接待室

中级职称:科室考核汇总后将考核结果汇报至人力资源部,个人考核材料留存科室备查。

所有支撑材料由科室或护理部负责审核原件,审核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科室章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请务必在提交纸质材料前将电子版科室汇总表发送至3122428909@qq.com,以便现场核对。

四、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

本次考核所提交表格中涉及到的支撑材料时间:高级职称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中初级职称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请各科室和个人按规定时间(见附件12.各科室材料报送时间)安排报送材料。

五、几点说明

1.直评合格人员仅需填写直评表格(附件8)及电子版汇总表,无需填写非直评积分表格;

2.手术量:考核周期内主任医师主刀四类手术量;考核周期内副主任医师主刀三类及以上手术量。门诊量/手术量个人得分计算方法为:个人考核周期内门诊量/手术量与同科室同级别人员门诊量/手术量平均值的比值,基础分60分,高于60%时,每增加10%增加1分。低于60%时,每低1%减1分。

3.门诊量、手术量及相应得分数据将于11月4日下午发送至科主任OA邮箱(如有疑问,请联系医务处)。直评合格和非直评人员请参考“总体情况”部分(同时有门诊和手术得分的人员请就高填写门诊或手术得分),“分年度门诊量和手术量”供拟申报直评优秀人员参考。

4.无门诊和手术的人员请科室结合实际工作量对“基本工作实绩考核” 进行打分。

联 系 人:潘春林 解 龙 赵冬冬 吴 烨

联系电话:3548 3621

附件1-11.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