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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4届安徽省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4-02-28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安徽省委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皖教学〔2021〕1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4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4〕7 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安徽省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2024届毕业研究生(不包括延期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理想信念坚定。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学习刻苦,按时修完全部学业,成绩优异,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一般应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全面发展,在每学年综合素质评定中,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成绩均在85分及以上,且无扣减分。毕业生科研能力比较突出,具有较强的实践与创新能力。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热爱劳动,崇尚美德,关心他人,乐于奉献。

(二)优先条件,即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在校期间多次获“三好研究生”“优秀党员”“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或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除外)的学生;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学科竞赛、体育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重大赛事活动中,获得突出成绩或荣誉、奖励的学生;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以及具有创业意识并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

(三)直接推荐条件:

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得到社会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对于直接推荐的毕业生,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把关,提交考察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

三、名额分配

安徽省优秀毕业研究生分配等额指标共97名,我院可等额推荐指标25人。

四、评选程序

1. 研究生申报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奖助工作-安徽省优秀毕业生”中如实填写,全部完成后点击“提交”,可至导师处审核。

2.导师审核

研究生导师须对研究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同意申报的,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导师日常管理-安徽省优秀毕业生”中点击“审核通过”,即可提交至学科(教研室)。

3.学科(教研室)审核或初评

学科(教研室)须对研究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或初评,对审核或初评通过的,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学生日常管理-安徽省优秀毕业生”中点击“审核通过”,即可提交至培养单位。

4.培养单位评选

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及分配名额推荐候选人,并将推荐结果在本单位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学生日常管理-安徽省优秀毕业生”中点击“审核通过”,即可提交至研究生学院(党委研工部)。

5. 学校评定

各培养单位推荐名单由研究生学院(党委研工部)提交专家组审议,审议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报送省教育厅。

五、工作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制定本单位评选细则,并报党委研工部备案,申报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评选程序,切实完成申报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2.一附院研究生需于36(下周三)前,在系统填报的同时将《申请表》文章等支撑材料(如获奖证书、文章首页等,其中SCI论文需提供检索报告或检索截图,检索截图方式详见附件)报一附院行政楼四楼研究生工作部,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yfyygbs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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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院(党委研工部)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