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0-05-20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为了全面落实人才强院战略,加快人才培养的步伐,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环境,医院于近日出台了新选聘博士、硕士人员的考核管理暂行办法,以规范对他们的管理,帮助和促进他们过好医疗关、教学关、科研关,使他们更好更快地融入角色,更早地成才。
考核管理办法分别对博士、硕士考核内容作了具体要求,医院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各考核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原则、公平、公正,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实施。考核人员所在科室要对他们通过病例答辩、诊断技术水平操作与考试、教学查房、手术操作和临床能力的理论考试,逐项打分,综合考评。医务处和教育处对他们出科轮转、急诊训练、担任住院总情况进行考核,科研处考核课题、基金申报,论文发表情况。人事处考核他们执业医师考试通过,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等情况,并根据相关科室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等级,建立考核档案。
考核在分头考核的基础上汇总,考核结果分为不及格和及格。考核结果与用人形式、奖金、晋升、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购房补贴等待遇挂钩。按照有关规定,分三年发给博士人才一定数额的科研启动基金。实行考核后,第一年启动基金发给后,第二年根据考核结果情况决定是否发给,合格的全发,不合格的不再发给。新选聘的硕士人员报到后暂列入聘用制人员管理,考核合格的转入编制人员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列入聘用制人员管理。新选聘的博士、硕士3年考核不合格者,从第4年起奖金按80﹪发放,对不合格者不得申报或聘用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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