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7-06-12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相关科室:为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工委〔2017〕47号)要求,现就开展我院科研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安排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由安医大科技产业处牵头会同财务处、审计处组织安排,医院科研处、计财处协同完成。
二、检查范围
2013年以来立项的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包括各种类型的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具体项目清单和负责人见附件1、附件2)。
三、检查内容
本次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一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情况;二是科研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三是科研经费支出的规范性、有效性情况;四是对前期经费使用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自查阶段: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自2013年以来立项的各项目负责人对照检查依据和检查内容,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科研项目经费预算(或合同书)确定的支出预算对承担的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
(1)到账经费归属大学项目:项目负责人可登录安医大财务处网站“财务信息查询—项目用户经费查询”窗口查询科研经费支出明细账目。
(2)到账经费归属医院项目:项目负责人可至医院计财处窗口查询科研经费支出明细账目。
项目负责人须针对承担的每个项目分别填写《安徽医科大学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表》(附件3),如自查中发现问题,还需要填写《科研经费规范使用自查问题治理工作情况表》(附件4),同时,提供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复印件,于2017年6月14日上午下班前(12:00)将每个项目自查的纸质材料一式2份(项目主持人签字确认,正反面打印)统一报医院科研处。
2. 抽查阶段:根据自查情况,大学科技产业处、财务处、审计处将会商确定抽查项目清单,组织进行审查。
五、工作要求
1. 各科室和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保证工作到位,坚持以检查促规范,推进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2.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针对薄弱环节,全面排查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查找漏洞,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彻底整改,责任到人,不留死角。对于自查自纠后仍然存在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3. 为确保本次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请各科室、各项目负责人在遇到问题时与大学科技处、大学财务处、医院科研处、医院计财处保持联系。
医院科研处:62923103
安医大科技产业处:65167731 65161053
安医大财务处联系人:张 娟, 联系电话:65167741
安医大审计处联系人:赵新斌, 联系电话:65161038
附件: 附件1:2013-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清单.xlsx
附件2:2013年-2017年其他类国家级、省厅级、校级科研项目 清单.xlsx
附件3:安徽医科大学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表.doc
附件4:科研经费规范使用自查问题治理工作情况表.xls .xls
科 研 处
2017年6月12日
Copyright © 2020 www.ayfy.com 版权所有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技术支持:博达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