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6-03-25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省“十二五”临床重点专科: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和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省“十二五”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终期绩效考核工作的预备通知》(卫科教秘[2015]391号)要求,定于2016年5月初进行省“十二五”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终期绩效考核验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核依据、内容及结果
依据《安徽省“十二五”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实施方案》(皖卫科[2012]55号)和《安徽省“十二五”期间医学重点专科建设资金竞争性分配及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3〕2069号),对照计划任务书设定的建设目标、考核指标,从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亚专科建设和临床技术发展、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科研教学工作及辐射带动作用等五个方面能力的提升以及资金、业务管理等情况进行总体绩效评价。优先发展的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还须按照“暂行办法”要求,对依托确定的全省性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机构开展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评价。
考核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二、 考核方式、程序
(一)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全省所有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进行专业考核(我院需要接受考核的专科包括:传染科、肿瘤内科、消化内科、妇产科、儿科、风湿免疫科、内分泌科、骨科、肾脏内科、烧伤科、心脏大血管外科、眼科、整形外科和普胸外科),考核采取听取专科负责人的工作汇报、查阅有关资料、专家质询、专科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答辩,专家组提出考核意见。具体程序为:
1、 书面材料审核:专家根据考核工作有关要求对项目终期绩效考核验收表、项目中期绩效考核自评报告等书面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2、 现场答辩评审:参加答辩的专科均需准备PPT(必须统一使用附件2PPT模板),汇报时间为8分钟以内,逾时中止。专家现场提问控制在2分钟内。
3、 专家按照“终期绩效考评指标”等有关要求分别对个重点专科建设成效、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终期绩效考评,确定各专科考核得分。
4、 有关要求:每个专科可选派2-3人参加答辩,汇报人必须为专科带头人或专科负责人;汇报使用的PPT文件按“安医大一附院+专科名称”命名,PPT需要在4月8日前统一发到医院科研处(455942001@qq.com),由医院科研处统一上报省卫计委。
(二)按照统一要求、分级管理原则,对重点培育专科(我院仅普外科)的考核验收结果,以前期院内自评结果为准。
(三)所有专科考核验收结果将在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公示。
三、其他事项
(一)省卫计委对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现场答辩评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待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另行通知。
(二)联系人:李念念,电话:62923103.
附件1:省“十二五”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终期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1:终期考评指标体系.xls
附件2:汇报PPT模板 附件2:PPT模板.ppt
科研处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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