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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5-01-28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院(系)、所,中心(重点实验室):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5]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推荐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研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7号)文件要求,我校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组织推荐工作自即日起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和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次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2)学术论文;(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1)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 申报者请按填表要求填写《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申报评审表》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 请各单位于2015年2月25日前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评审表》至科技产业处,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成果报送省教育厅。
3. 根据省教育厅通报的评审结果进行网上申报。“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成果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录入、打印和上传。有关成果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5@sinoss.net。2015年3月1日网上申报系统开启,需在3月2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
4. 网上提交的《申报评审表》和纸质件内容要确保一致。
四、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一览表(附件3)、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2.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普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1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成果一式4份(册数较多的多卷本可报送一套),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研究报告类成果摘要一式9份,同成果采纳证明等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4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3)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五、其他
联系人:程凡,联系电话:65161057,邮箱:cf10366@qq.com。
附件1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
附件2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3教育部第七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览表.xls
附件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5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推荐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研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doc
201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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