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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4-12-09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按照国家基金委及大学要求,现开展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和项目进展报告填写工作。本次结题范围包括2011年立项的12项青年基金以及2013年立项的1项面上小额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本次需要填写项目进展报告的名单见附件2。
(一)项目结题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于2015年2月13日前向医院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2份(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基金委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
4.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二)项目进展报告事项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于2015年1月5日前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基金委和学校技术支持方式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 010-62317474
电子邮件 support@nsfc.gov.cn
学校科技处 65161053
附件1 结题名单.doc
附件2 填写项目进展报告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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