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4-01-23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2014年1月11日,科技产业处已先行发布《安徽医科大学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2013年度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为进一步部署我校本年度基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申报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启动申报程序,准确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要求完成任务。一、重申资助结构与资助政策调整和规定
详细内容见自然科学基金委最新发布的《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4xmzn/index.html )和申请须知(附件1)。主要政策变化是如下:
1.不再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即2014.12.31应结题的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2014年度面上项目)。
2.原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更名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3.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再实行部门推荐申请方式,改为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直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4.上两年(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5.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6.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与事项。
除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书采用传统离线方式撰写外,其他各类型项目(含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一)离线方式注意事项
采用离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访问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res/miniiris/News.asp确保下载的是2014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电子附件材料,以及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及附件材料(具体时间等报送要求详见后述)。
(二)在线方式注意事项
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部分曾有过ISIS系统账户申请人请用原ISIS登录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系统(如忘记密码可点击“忘记密码”通过系统原验证过的邮箱重置找回密码),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主要是青年基金申请者)请向依托单位已授权的二级单位联系人(科教办)申请开户,进入系统完善个人各项如手机号码等准确信息,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青年基金申请书填写请参见基金网flash演示( http://isisn.nsfc.gov.cn/egrantres/miniiris/train/applicant/qnsqszz.swf )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填报说明(http://isisn.nsfc.gov.cn/egrantres/miniiris/qnzxtg.doc )。
在线填报中,如遇到其他网络系统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 或电邮support@nsfc.gov.cn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及要求下载并双面打印草稿版或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具体时间等报送要求详见后述)。
三、涉及生物伦理委员会论证的工作安排
1.《指南》规定对于涉及伦理学的研究项目,要求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证明。对于如利用基因工作生物等开展的研究工作,要求写明其来源,如需要其他实验室赠予,需提供对方同意赠予的证明。由于医学科学研究对象(人)的特殊性,申请人注意在项目申请及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医学伦理和患者知情同意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包括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书面证明(电子版申请书还应附扫描件)。对于申请的课题涉及实验动物是否必须提供实验动物伦理论证的问题,《指南》未做普遍的明确要求。申报者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指南》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实验动物伦理论证。
2.对于涉及研究对象为人,若又确需学校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论证的申请项目,申请者下载伦理论证报告空白模版(附件2)填写申报课题名称及负责人姓名等信息(注意生效时间统一为2014年3月1日)后由二级单位科教办统一在2月25~28日送来安徽医科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科技产业处)申请办理。
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不受理实验动物的伦理论证,如需实验动物伦理审查论证者,请联系学校实验动物伦理委员办公室(安徽医科大学省实验动物中心,委员会秘书:陈丽 0551-65167715 /13866682643)申请办理。
四、申报主要时间节点及具体要求
基金委3月10日关闭ISIS系统查重功能,为避免标书被初筛出局,请各单位务必顾全学校全盘大局,于3月1日前项目组成员务必不再变动。
科技产业处联系电话:0551-65161053 联系人:柯道平 mail:kedaoping@ahmu.edu.cn
附件:
1申请须知.doc
2伦理报告模板.doc
3申请书形式审查要点.doc
4申报信息汇总表.xls
科 研 处
201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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