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3-04-24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校科字〔2008〕9号、10号、11号、12号文件精神,经由学校2008年 下达立项的首批安徽医科大学国家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获得者培育计划、安徽医科大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培育计划、安徽医科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 计划、安徽医科大学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培育计划项目均已建设期满,根据其培育办法,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根据各类培育计划办法,2008年学校下达立项的第一批四个培育计划项目均应参加本次结项验收。
二、结项验收形式
本次结项验收以报送纸质结项验收材料和现场答辩相结合方式进行,要求如下:
1、纸质结项验收材料
请各培育计划项目按照项目培育办法、建设任务书要求认真填报各项目验收报告(见附件1-4)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2、现场答辩验收
现场答辩验收包括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和答疑两部分,其中,各项目汇报时间8--10分钟。项目负责人汇报内容应包括:
⑴项目负责人/团队骨干成员简介(职务、职称、研究领域、主要学术任职、科研经历等);
⑵取得的科研成绩及其评价(资助期内刊发的论文、论著,承担各类省部级以上课题,获得的科技奖励、取得的知识产权及成果应用推广情况,团队人才培养情况等);
⑶培育目标和计划任务完成情况(比照各项目培育办法约定目标、建设计划任务书/研究工作报告中任务目标汇报);
⑷科技平台培育项目应介绍平台的支撑能力建设,开放、共享机制建设和具体情况;
⑸未来2年内的研究计划(拟开展的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等)。
三、结项验收材料
纸质结项验收材料一式五份,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单独装订(包括建设计划任务书/研究工作报告复印件,主要论文复印件,科研项目批件复印件,成果产出佐证材料等),现场答辩演示文件大小不超过10M。各单位以上材料汇总后,务请于5月10日前报送至校科技产业处。
四、其他要求
1、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完成本次结项验收工作。学校将对首轮“四个培育”计划项目的验收结项情况进行校内公示和通报,并将依据各项目培育效果和验收评价,择优滚动支持。
2、现场答辩将于纸质材料报送后启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吕红霞,柯道平,联系电话:65167732,65161053,e-mail:hxjj2010@126.com。
特此通知。
备注:医院截止时间为5月8日,请将结题验收材料纸质版一式6份、电子版1份;附件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医院科研处。
附件:
1、 附件1:安徽医科大学国家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获得者培育计划建设项目验收总结报告.doc
2、附件2:安徽医科大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培育计划项目结题报告.doc
3、附件3:安徽医科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计划建设项目验收报告.doc
4、附件4:安徽医科大学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培育计划建设项目验收报告.doc
5、附件5:安徽医科大学第一批“四个培育”计划建设项目资助清单.doc
科 研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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