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2-09-27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教研室、学科学位点:
根据校研字【2012】19、20号文件精神,2011-2012年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活动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具体事宜按照校研字「2012」19、20号文件执行。各类奖学金不得重复申报。公费生不得申报助学金,奖、助学金一般不重复申报。
2、发表学术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已见刊);期刊等级以“北图2008版”为准。
3、平均成绩必须在80分以上,发现成绩虚假者取消资格并通报批评。
4、加分项目只能使用1次,用过的证明不得再重复使用,违者取消资格。加分材料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30日。各类证明、加分材料必须附复印件(备查)。
5、欠费和通报批评的研究生实行一票否决,不予申报。在职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材料:
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附件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各1份。《申请表》纸质版下方的联系电话务必填写。相关文件和表格见附件
六、评选时间:
请各学科、教研室严格按研究生比例进行申报。2012年10月7-8日两天将候选人材料报送医院科研处,逾期不予办理。
科 研 处
2012年9月26日
附件: 1.校研字〔2012〕19号
2.校研字〔2012〕20号
3.研究生奖助学金通知(学校)
4.研究生奖学金相关表格
5.研究生助学金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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