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2-05-31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关于开展2012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1.导师是一个特定的教师岗位。导师岗位聘任必须与教师岗位聘任相结合,即按需设置,按岗聘任。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导师岗位数量由学校根据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和招生规模确定。
2.申请人所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背景和研究成果必须与申请学科一致。专职党政人员不参加遴选。
3.申请人所获学位的学科专业必须与申请学科领域一致。
二、遴选范围和名额
本年度将新增科学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和临床医学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
本年度新增科学学位博导,校本部和直属附属医院新增总人数不超过10名,非直属附属医院和临床学院新增总人数不超过5名。校学位办将对新增科学学位博导组织公开答辩。
我校聘任的国内外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如申请担任科学学位博导,经所在学科、学院审核后报校学位办公室。学校根据学科建设与发展需要聘任,不需参加公开答辩。
非直属附属医院和临床学院申请新增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导师,每单位限报2名。申请新增科学学位硕导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导师均不超过3人。
新增临床学院申请硕导人数不超过3人。
三、遴选条件
依据《安徽医科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2009年修订)》(校研字〔2008〕34号)、《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例(暂行)》(校学位字〔2010〕10号)、《安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例》(校科字[1999]第12号)、《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例(2009年修订)》(校学位字[2008]16号)和《安徽医科大学非直属临床学院和教学医院研究生导师评聘管理办法》(校研字[2007]10号)。其它要求如下:
(一)科学学位博士生导师
1.教授,年龄一般不得超过57周岁(以2013年9月1日计,下同),应具有博士学位。
2.课题与科研经费要求:目前须主持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计划、973计划及子课题、科技支撑项目),经费20万元以上。
3.成果要求:近三年在SCI收录杂志以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作者单位为安徽医科大学)发表论著3篇以上且累计影响因子大于6.0分。
4.教学和科研经验丰富,至少培养硕士研究生3届或5人以上。
5. 50周岁以下的应具有国外留学或研修经历(半年以上)
(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
1.具有主任医师和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得超过60周岁。50周岁以下的应具有博士学位,50周岁以上的应具有硕士学位。
2.具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和高深的学术造诣,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不少于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持人临床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
3.目前承担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上科研课题,科研经费5万元以上;近3年来在SCI收录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著1篇以上或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及以上(第一完成人)。
4.有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经历,至少独立、完整培养过3届硕士研究生,有研究生课程教学经历。
5.对50周岁以上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下列条件须具其一: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安徽省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卫生部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安徽省政府特殊津贴。
(2)临床经验丰富,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时间不少于25年,现任国家级学会主委、副主委、常委或省级学会主委、副主委。
(3)教学和科研经验丰富,至少培养研究生5人以上,有充足的科研经费。现任国家级学术期刊主编、副主编、常务编委或省级学术期刊主编、副主编或全国统编教材主编、副主编、编委。
(三)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
1.具有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学科研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小于57周岁,50周岁以下的应具有硕士学位。
2.目前须主持厅级以上(含厅级)科研项目,经费2万元以上
3.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3篇以上。
(四)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
1.具有主任医师和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和副教授(及以上)。年龄小于60周岁。
2.具有丰富的临床科研经验,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时间不少于15年。
3.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五)各类导师其它要求
1.非直属临床学院和教学医院申请担任硕士生导师要具有我校认定的副教授及以上任职资格,应具有硕士学位,完成了一定量的本科生或硕士生教学工作。
2.根据学科建设与发展实际情况的需要,对新建直属附属医院采取扶持政策。
3.各类导师要服从学校和研究生学院的正常教学安排,积极承担研究生和其它教学任务。如不服从教学安排,将取消下年度招生资格。
四、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6月9日,举办2012年度导师培训班。(见通知一)
2.6月10至12日,申请人根据申报的类别,选择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4),并根据相应类别的遴选条件,提交专业技术职称(教学系列和卫生系列)资格证书、学位证书、导师培训证书、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学术兼职、人才类型、科研项目下达批文复印件、经费本等复印件(未提供视为无)。经所在学科同意,报所在院(所)学位分委会(医院科研处)。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遴选条件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并在本单位张榜公示3天。然后在符合遴选条件的申请人材料中签署“情况属实,符合条件,同意上报”的意见,并编制相应类别汇总表(见附件5-8)。6月18日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简况表、汇总表的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邮箱whzhang83@qq.com)至校学位办公室审核。
3.校学位办公室将审核通过者名单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
4.报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研究生导师是指导、培养研究生的重要工作岗位,各单位要按有关文件规定和上述要求严肃、科学地做好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校学位办公室要认真审核有关材料,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研究生指导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请在医院公告 “关于开展2012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中下载)
1.申请培养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2.申请培养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3.申请培养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4.申请培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5.安徽医科大学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情况汇总表
6.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情况汇总表
7.安徽医科大学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情况汇总表
8.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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