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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1-09-14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关于做好2011年下半年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研字[2011]29号
各学院、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2011年下半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已经开始。为保证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 论文答辩工作:
1.博士生、同等学力硕士、高校教师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请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学位工作栏查看相应规定要求,下载相关材料,完整、准确填写,于10月14日前(法定节假日不予受理)报送至研究生学院学位办,逾期不予受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MPH论文送审和答辩申请由各学院统一组织,报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审核。
2.论文评阅全部采取双盲评阅方式,不公开送审单位和评阅专家,学位论文及评阅书的任何地方均不得出现作者和导师姓名。
3.请各学院、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认真做好学位论文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协调好论文评阅与答辩所需的时间,抓紧每一个环节。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应于2011年12月5日之前完成。
4.本次论文答辩过程,将由“研究生培养督导委员会”全程抽查、监督,答辩时间和答辩地点一经确定后,不得再作调整。确需调整的,需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研究生培养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5161052。
(二) 学位授予工作:
1.请各分委会及早作好审核和分委会会议安排。分委会要做好会议记录,有关材料要存档备查。
2.分委会于12月12至14号报送材料。
学位申请材料袋(C4牛皮纸起墙袋)正面注明院(系)、专业、学号、姓名、联系电话,底部(底面上)注明院(系)、专业、学号、姓名。所有材料要求准确、填写完整,不得缺项。
请各分委会下载使用EXCEL新版汇总表(内含填写说明),并请仔细核对人数,类别,各栏内容,不要缺项,特别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与身份证相同)、专业,将直接成为学位证书打印信息。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表同时报送,纸质版加盖公章。
3.申请材料内容有新的改动,请于研究生学院网站学位工作的学位申请栏下载2011年9月最新版本。
特此通知。
附件:
学位申请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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