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1-01-27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教技发中心函[2011]1号)《关于申报2011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课题的通知》精神,我校2011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从即日起进行。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导类基金:
1、凡在高校科研第一线工作、经有关部门正式批准具有指导博士生资格的教授,均可申请资助(已退休者不得申请)。为使博士点基金的科研工作与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密切结合,申请课题必须有博士生参加。
2、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12万元。
3、申报课题应以基础性研究为主。
4、限额申报。
二、新教师类基金:
1、具有博士点基金申报资格的学校在自然科学博士点上工作并具有博士学位的正式教师。
2、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出生时间在1971年1月1日以后)。
3、在本博士点上工作不超过三年(2008年1月1日以后)。
4、未独立承担过国家级各类科研课题。
5、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5万元。
6、凡获得过新教师基金资助的教师,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再次申请。
7、申报课题应以基础性研究为主。
8、限额申报。
三、优先发展领域课题:
优先发展领域课题资助范围包括 “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地球科学”八个领域。其中“生物”包括创新药物、生物医学工程、生物育种、生物农业、生物制造、海洋生物等。
2、申请人必须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过博士点基金博导类课题资助并且获资助课题均已完成结题。
3、本年度申请博士点基金博导类课题者(包括作为课题参加人)不可申报本课题(包括作为课题参加人)。
4、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40万元。
5、申报课题应以基础性研究为主。
6、限额申报。
四、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完成周期一般为三年,本年度申请的课题执行时间从2012年1月1日到2014年12月31日。
五、申请者应按申请要求,分别填写《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博导类课题申请书(2011年版)》、《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新教师类课题申请书(2011年版)》、《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优先发展领域课题申请书(2011年版)》。申请者填写《申请书》后必须进行“检查保护”工作,并使用学校基金申报管理员给予的项目编号和校验码以“申请人”身份登录《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http://211.68.23.117/xmsb)认真阅读《使用说明》并进行数据上传。2011年度博导类课题申请书和新教师类课题申请书已重新修改,请务必下载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
六、博士点基金主要用于博士点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有重要应用前景的课题,凡申报博士点基金课题(包括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及优先发展领域课题)必须进行国内外科技查新,并将《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与本年度申请课题的《申请书》(纸质版)一起上报。请各位老师在>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进行查新(查新工作可以在学校初评后进行),在2010年7月31日之后进行的查新本年度申请课题有效。
七、为使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能尽快发表和交流,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学术交流的效益,规避学术不端行为,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包括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及优先发展领域课题)在结题前,应至少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上发表论文2篇(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上发表后,允许同时在其它刊物上发表),并认定与其它刊物发表等同。
八、申报时间:申报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14日,请各单位按时提交申请书纸质版一式四份、申报项目汇总表一份,电子版发送至hxjj2010@126.com,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报或逾期申报。
科研处
2011年1月17日
附件:各类课题申请书.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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