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0-11-29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技司[2010]396号《关于2010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2010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本次申报仍实行限额申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按以下27个领域归口申报:
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为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2、在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已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4、全校申报限额两名。
三、上报材料要求:
1、申请者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一式2份(校内评审使用),申请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
2、各单位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hxjj2010@126.com。
四、申报截止日期:2010年12月2日,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科技产业处联系电话:5167732
附件:1.“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2.“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3.“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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