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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0-12-06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我校2010年底在研项目及结题的基金资助项目应按要求分别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结题报告》。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在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有关事项
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于2011年1月10日前登陆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提交电子文件,并将签字后的与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文件一式3份由所在单位统一报至学校科技处。
二、 项目结题申报有关事项
1、我校2010年底资助期满应结题的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条例》、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文件和二份纸质原件。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内容应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2、项目负责人应于2011年2月21日前将《结题报告》电子文件上传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纸质文件一式3份交至所在单位。各单位将《结题报告》纸质文件汇总后于2011年2月25日上交科技处。
3、未按时提交《结题报告》的,基金委将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5161053 联系人:孙斐
附件1、2010年在研基金项目名单
2、2010年底应结题的基金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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