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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申报书及评分标准修改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0-08-16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关于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申报书及评分标准修改的通知

各有关科室:

接卫生部通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申报书及评分标准都有所调整,具体调整内容请查看附件,如有疑问请按如下方式咨询。

联系人:医政司医疗机构管理处张明、高新强

电话:010-68792826、68792732

传真:010-68792196

邮箱:

附件 下载 [upload=rar][/upload]

1、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申报书(补充)

2、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消化内科、妇科和产科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

3、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产科评分标准(试行)

4、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妇科评分标准(试行)

5、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消化内科评分标准(试行)

科研处

201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