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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征集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评价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09-05-13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关于组织征集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评价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国合处科办秘〔2009〕98号文件和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评价专家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在我校征集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评价专家。请各单位尽快通知落实。

请各位专家按照评价专家遴选条件及专家信息网上填报方法和要求(见附件),于5月12日前登陆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管理系统(网址:)自行完成网上在线填报、打印工作,并由各单位将专家信息表—式3份统一报送校科技产业处(专家信息表电子版发送到aydgu@126.com),由学校汇总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至省科技厅国合处审核。

校科技产业处联系电话:0551-5167732

特此通知。

附件:

1、科技部关于征集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评价专家的通知

2、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评价专家遴选条件

3、专家信息网上填报方法和要求

2009年4月22日

附件1

关于征集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评价专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评审、中期评估、项目验收等计划管理和咨询工作,请各有关部门协助组织征集项目评价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征集范围

本次重点征集企业技术专家和科技发展战略专家,同时,补充征集同行专家和国际科技合作管理专家。

国际科技合作计划资助项目涉及10大领域40个学科,本次专家征集重点领域是能源、资源、环境领域(特别是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节能减排、气象等领域),现代农业、生物医药与人口健康领域(特别是生物医药技术、中医药领域),信息通讯、新材料与先进制造领域,以及纳米技术、海洋技术、空天技术等科学前沿与前沿技术领域。

要求各有关部门在各系统、各辖区范围内进行全面征集。鉴于本次专家信息表内容调整较多,对往年已入库专家,本次也需重新注册、填报专家信息,请做好已入库专家的通知工作。

二、专家征集办法

请各有关部门将专家征集文件转发至各有关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及有关企业等,组织符合遴选条件(见附件1)的专家填写专家信息表,同时登陆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在线填报、打印(填报方法和要求见附件2)。经专家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科技管理部门审查(要求同时进行文本审核和网上在线审核)后,一式一份,统一报送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办公室。经我司审核,符合专家遴选条件的专家将统一纳入国际科技合作专家库。

三、征集期限和要求

本次评价专家信息表提交上报日期截止2009年5月28日,请各有关部门、单位积极配合,尽快下发文件,开展征集工作,以保证征集工作顺利完成。

纸质专家信息表由各有关部门收齐后统一报送至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办公室。

集中受理时间:5月27日--28日

联系人:赵玲丽,辛秉清,吴 伟,刘华

电 话:010-63908612,63908611,58881312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b座611室 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办公室

邮 编:100038

e-mail: pistc@most.cn

附件: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2:

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评价专家遴选条件

根据国际合作计划的特点,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专家库由国际科技合作管理专家、科技发展战略专家、同行专家及企业技术专家等四类专家组成。评价专家应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经验,敏锐的洞察力和较强的判断能力,责任心强、办事公正,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的发展状况,能够在时间和精力上保证参加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立项、验收检查、经费预算和绩效考评等有关评估咨询工作以及其他相关咨询工作。评价专家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国际科技合作管理专家遴选条件

1.从事国际科技合作管理工作5年以上(包括驻外科技工作),或具有副处级以上职务,现从事国际科技合作管理工作,或(曾)在国际组织任职,具有丰富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经验的专家;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二、科技发展战略专家遴选条件

1.具有较深厚的学术造诣,对所从事的技术领域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方向和所涉及经济领域市场状况有较深的了解,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发展战略及相关产业政策;

2.具有国际科技合作政策研究或管理工作经验,或具有累计一年以上国外科技工作经验(包括攻读博士、博士后及访问学者等),熟悉国内外国际科技合作政策及发展战略,熟悉国内外科技、经济发展总体情况;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三、同行专家遴选条件

1.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技术水平,并从事实际研究开发工作,熟悉所从事领域或行业的最新科技、经济发展状况;

2.具有多次国际科技合作研究经验,或具有累计一年以上国外科技工作经验(包括攻读博士、博士后及访问学者等),熟悉所从事领域或行业国外科技发展动态;

3.近五年曾主持或作为课题负责人参加过国家(国际)科技计划(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项目;

4.所从事的研究开发领域、学科、方向符合专家库需求(涵盖自然科学10大领域、40个学科、500多个专业方向,详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管理系统);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四、企业技术专家遴选条件

1.创新型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企业集团或企业联盟、转制院所、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具有技术研发能力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的技术总监、(副)总工程师或技术顾问等;

2.具有敏锐的技术洞察力、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技术判断力,熟悉相关领域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发展动态,熟悉相关行业国内外市场需求、动向,熟悉企业运转、管理;

3.作为主要研究人员,承担过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计划项目;或作为主要研究人员,成功开发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创新产品和技术;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附件3:

专家信息网上填报方法和要求

一、专家填报流程

1、登录“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管理系统”

网址:http://www.istcp.org.cn/project

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为专家自行设定

选择登录身份为:评审专家

2、点击“专家库”,选择“专家信息填报”,填完基本信息后,选择专家类型(同行专家、国际科技合作管理专家、科技发展战略专家或企业技术专家,可多选),填报相应的专家信息表。填报过程中可随时点击“保存”,填报完成后点击“上传”即完成填报。

3、必填的手机和email信息为跟专家联系用,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开户银行信息和银行账号为专家咨询费汇款用,请务必确保准确无误。

4、专家应经常修改登录密码,以维护自身信息安全。若专家职务、地址、单位等有关内容有所变更时,请及时登录系统修改自己的专家信息。

5、符合遴选条件的专家,审核通过后将统一纳入国际科技合作专家库并发放专家编号,以后每次请用专家编号和密码登录系统,原注册用户名注销。

二、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流程

科技管理部门对专家信息表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并登录“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管理系统”,点击“专家库”栏,按照相关提示对专家信息表进行网上审核。

要求对推荐专家的信息表同时进行文本审核和网上在线审核,否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