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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安徽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09-06-01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关于对安徽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根据安徽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管理规定,学校将对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03-2006年立项而未结题的项目(含批准延期项目)。

二、材料要求:

(一)自然科学一般项目(含自筹经费项目):

1.请各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在科技产业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填写相应的结题报告;

2.各单位将结题报告和附件材料(包括主要论文复印件,其它重要证明材料等)一式三份,审核并填写单位意见后统一上报科技产业处。

(二)自然科学重点项目:

1.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和验收。结题形式以会议鉴定或现场验收的方式进行;

2.请各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重点项目结题验收均按成果鉴定的程序进行,先在科技产业处网页下载填写《安徽医科大学科技成果鉴定申报表》,并附一套研究资料报所在院、所初审(尤其审查申报成果的科学性、真实性)后报科技产业处审核;审核合格的项目填报《安徽省科技厅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按《技术资料格式要求》整理装订技术资料手册(一式十一份),起草《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一式十一份),同时向科技产业处提交该项目任务批件、计划(合同)任务书及结题报告(证书)。再由科技产业处统一上报教育厅确定鉴定和验收的时间、地点。具体填写要求可咨询科技产业处;

(三)人文社科项目

1.请各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在科技产业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填写相应的结题报告;

2.各单位将结题报告和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审核后统一上报科技产业处(成果的pdf文件电子版请发送至hxjj2010@126.com),再由科技产业处上报省教育厅社科处审核批准;

三、截止日期

各单位请务必于2009年6月23日前上报所有项目的结题验收材料。

四、其它

请各单位和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验收结果将作为今后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推荐上报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因故已离开的项目负责人,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学校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或上报。

科技产业处项目结题事宜的咨询电话:5167732,联系人:吕红霞;

重点项目成果鉴定事宜咨询电话:5161056,联系人:李震静。

特此通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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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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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产业处

2009.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