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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博士、硕士论文评阅与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08-08-13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学位点:

根据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08年博士、硕士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研究生论文评阅、答辩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各学位点在4月25日前将2008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医院科研处,医院将统一组织评阅。今年研究生论文评阅全部采取双盲评阅方式,学位论文及评阅书的任何地方均不得出现作者和导师姓名。校学位办还将抽取部分学位论文(硕士10%)参加学校组织的盲评。博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由校学位办统一组织。

二、4月25日前将2008年拟答辩人员(含博士、硕士、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同等学力硕士、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提前答辩)汇总表(以学科为单位)交医院科研处。汇总表栏目包括:学号、专业、姓名、导师姓名、论文题目、发表论文。发表论文仅填写符合授予相应学位要求的论文,填写要求:论文题目.期刊名.年;卷(期):页次。

三、导师应加强学位论文的指导工作,进一步提高论文质量。论文书写格式应严格按照规定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必须予以纠正。

四、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要求在2008年5月底前完成。研究生在5月31日前将所有申请学位材料(包括成绩单、评审材料和论文等)报医院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五、学位申请材料一人一袋(使用c4牛皮纸起墙袋),材料袋正面注明院(系)、专业、学号、姓名、联系电话,底边上注明专业、学号、姓名。“授予学位人员情况汇总表”及相应光盘同时报送。表格在校园网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下载路径: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下载中心>学位>学位委员会讨论授予学位汇总表)。请仔细核对各栏内容,特别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与身份证相同)、籍贯(父亲出生地),以免造成学位证书减数

六、2008年起,国务院学位办采集学位授予信息内容(原培养手册中最后一页“登记表”)有所不同,请各学位申请者5月20日登陆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填写。

请各学科(学位点)按以上各项要做好时间安排,并及时通知到导师、学生。

科 研 处

200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