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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0-12-17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ISIS)中已生成项目的结题报告格式,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提交工作已经开始。需要填写2020年度NSFC结题报告的项目清单请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结题报告

1、2020年度项目结题报告采用在线填写的方式。项目负责人应在2021年1月11日前完成结题报告在线填写并提交。在线提交后,项目负责人需关注修改信息,及时修改,待网上审核通过后1月13号前提交与电子文档一致的纸质项目结题报告材料、结余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知情同意书(附件2,项目负责人签字)一式两份至医院科研处,并同时提交电子版《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汇总表》(附件3)至ayfykyc@126.com。

2、项目负责人必须及时完成项目结题报告。结题报告不提交者,将影响项目正式结题和新项目的申请。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规定,未按期提交结题材料的按逾期待结题处理,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且逾期待结题项目纳入限项检索范围,同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3、现阶段基金委不受理延期结题的申请。如果未达到项目申请书和计划书所规定的研究目标的,请在《结题报告》中如实总结研究进展和未达到研究目标的原因。

二、填写结题报告注意事项

1. 请项目负责人在填写报告前认真阅读《结题报告填写说明》(附件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附件5),并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逐条撰写,全面真实的反映资助项目的工作情况,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2. 学校财务处将于2020年12月22日停止经费报销,2021年1月8日(星期五)前出具财务决算表供项目负责人填入结题报告。

3. 有向合作单位外拨经费的项目负责人应及早要求合作单位编报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合作单位科研、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我校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决算表。

4. 成果目录列表中,包括文章、会议论文、人才培养、专利申请、专著、国内外会议交流、获奖等内容(在添加成果中手工录入),请认真核实填写,以免遗漏,并且与结题正文一致。自然科学类SCI论文请勾选SCIE,社科类SCI请勾选SSCI,中文请勾选北大核心或其他。

5. 经费决算表中,如支出超出预算(决算表最后一列不能为负数),请做预算调整,同时在决算说明书中简单说明调整内容,并填写《安徽医科大学科研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6),签字盖章,与纸质版结题报告一并送至科研处。除设备费外,其他科目预算均可以根据研究需要进行调整,在合理、合规的前提下,取消所有其他科目比例限制。

6. 结题报告附件中可以上传关键实验数据、文章首页、专利、开会通知、获奖证书等材料。

7. 结题报告请用A4纸双面打印,纸质版结题报告“项目负责人承诺栏”等处,必须由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如资助项目存在探索失败的情况,请在《结题报告》中如实反映,为今后研究工作提供借鉴。

8.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规定,未按期提交结题材料的按逾期待结题处理,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且逾期待结题项目纳入限项检索范围。

附件1:结题项目清单.xlsx

附件2:结余经费管理和使用知情同意书.doc

附件3: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汇总表.xls

附件4:结题报告填写说明.pdf

附件5:国基金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doc

附件6:安徽医科大学科研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xls

大学科技处:65161053

一附院科研处 :62923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