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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医大《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08-24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各有关科室: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依据《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皖政〔2017〕52号)、《支持与国内外重点科研院所高校合作的若干政策》(皖政〔2018〕50号)、《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皖政办〔2019〕18号)、《关于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的意见》(皖小康〔2020〕2号)等规定,现就2021年度省科技厅负责的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兑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政策类别

1. 支持各市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补助(责任处室:规划处);

2. 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奖励(责任处室:资管处);

3.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责任处室:成果区域处);

4.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责任处室:高新处);

5.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奖励(责任处室:高新处);

6. 科技保险补助(责任处室:资管处);

7. 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绩效补助(责任处室:成果区域处);

8. 农业种质资源库(圃)绩效奖励(责任处室:农村处);

9. 动植物新品种绩效奖励(责任处室:农村处);

10.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绩效奖励(责任处室:农村处);

11. 农(林)业综合实验站和农技推广示范基地绩效奖励(责任处室:农村处);

12. 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共用补助(责任处室:基础奖励处);

13. 支持与国内外重点科研院所高校合作(责任处室:规划处)。

其中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绩效补助政策分别由成果区域处另行组织申报,不纳入本通知统一启动申报工作。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 项目申报

(1)申请人对照各项政策申报须知要求(附件1),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从“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栏下载申请书(定期浏览网页下载2021年版本),如实完整填写有关基本信息。申报须知中要求的所有附件材料电子版(按附件顺序合成pdf.)及汇总表于9月6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科技产业处汇总后统一在系统内上传。

2.其它要求

(1)申报人须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

(2)推动科研诚信审查关口前移,请各单位开展信用自查,项目主持人信用自查存在问题的不得申报。

(3)为减轻申报单位负担,本年度政策兑现可不再报送纸质材料(“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共用补助”除外),申报单位扫描上传的附件材料一定要清晰可辨,如因上传材料不清晰影响政策兑现的责任自负。

(4)需市(县)先行补助的项目,以财政资金到账单或市(县)下达的补助项目文件(明示补助具体额度)为准。

三、联系及监督电话

省科技网络中心技术支持:0551-62654951

科研处:高洁,电话:0551-62923103,邮箱:1193667391@qq.com。

各项政策补助咨询联系电话具体见附件1。

附件1 2021年度省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项目申报须知

附件2 2021年度省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 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科资秘〔2021〕317号

http://kjt.ah.gov.cn/kjzx/tzgg/120529371.html


科研处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