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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医大《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2-09-01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皖科基奖秘〔2022〕357号)文件精神,我校2022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自即日起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为我校科技奖励主要的授奖渠道。各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坚持择优遴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本年度奖励提名推荐工作。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即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省科学技术奖。

本年度省科技奖提名应当紧紧围绕“为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贡献,为安徽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增动能”的目标,提名我省在科学研究、研发攻关、成果转化中取得的重大标志性成果。特别要突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突出科技产业一体化,突出以企业为主体,要聚焦我省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的企业、影响力较大的科技领军企业,以及高精尖特企业,主动调研、主动作为、加强指导,帮助做好提名成果项目的凝练。

根据《安徽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提名项目(人选)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重大科技成就奖:被提名人原则上应为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的第一完成人。应突出被提名人的重大科技成就与贡献、对知识与创新的传承,具有新时代科学家精神、较高的学术地位与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2.自然科学奖:提供的主要论文(专著)应当于2021年8月30日前公开发表。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篇,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应不少于1篇。所列论文(专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应为省内单位。完成人与完成单位必须在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和单位信息中有所体现。

3.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整体技术已实施应用两年以上2020年8月30日之前应用,主要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创新成果须在安徽落地转化。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须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已获批两年以上的行政审批文件。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相关行业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肥料、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等。审批时间应在2020年8月30日之前。论文不作为主要的评审依据。

4.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组织)应是在与安徽科学技术合作中对我省科学技术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的境外人员(组织)。生产、经营、招商引资、贸易往来等不在该奖范围之内。

5.外国人作为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被提名人的,须在中国国内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每年在华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6.列入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并提交验收报告。

提名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医学类项目,凡未列入国家、省(部)、市级科研项目的自选项目,需提交单位立项依据及结题验收报告。

提名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凡未共同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计划(基金)的、无共同知识产权的,必须提供项目整体应用前的有效合作证明材料,如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许可等)登记证明、资金到账凭证等。

7.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8.2021年度经受理评审但未授奖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不得以同样技术内容和材料再次提名2022年度省科技奖。(缓评及异议处理完毕不影响再次提名的项目除外)

9.项目技术内容未获得过其他省部级及以上政府科技奖励。

10.正在申报其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11.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完成单位须是安徽省内注册的单位。

12.提名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数据、材料的,将记入安徽省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三、提名程序

1.符合提名条件、拟参加本年度奖励提名工作的成果第一完成人,请填写《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资格申报表》(附件1),要求内容真实有效,体现成果先进性。

2.请各申报人务必于2022年9月9日(下周五)上午9点前将《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资格申报表》(附件1)和《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资格申报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报送至医院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按照提名工作要求,择优申报提名资格。

3.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向符合条件的提名者发送提名号。被提名项目(人选)凭提名号进入省科技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正式填报提名材料。

4.提名项目公示。请项目完成人于2022年9月22日(周四)上午9点前,按照提名手册的要求提供公示材料电子版(附件4)。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非安徽医科大学的,需在其所在单位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并提交公示证明至第一完成人所在二级单位备存。

5.提名项目推荐。请项目完成人于2022年9月28日(周三)前完成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的填写和提交工作,并在项目获推荐后,由系统下载正式版提名书,制作纸质版材料,并于2022年10月13日上午9点前前将提名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医院科研处。大学科技产业处将按规定日期由系统推荐相关电子版申报材料,并报送纸质版材料。

四、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省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提名单位(专家)按照要求,督促申报单位仔细阅读各类提名书填报说明和系统使用说明,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http://61.190.35.98:800/egrantweb/),在线填写、提交提名项目。提名书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多个单位(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数量应严格按照《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填报。完成单位名称以法人机构审批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提名书主件的纸质版应为网上填写完成、提交提名后下载打印。提名书主件所填内容应与附件中各类佐证材料有相互对应的印证关系。

五、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按可拆卸方式(如塑料抽杆夹、长尾铁夹)合订成册,A4规格纸张,打印方式单双面不限,竖向左侧装订,以“一、候选人基本情况”或“一、项目基本情况”作为首页,请勿另加封面。

六、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1.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联系人:胡 婷  0551-62655036  

2.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联系人:张权益  0551-65370092  

3.校科技产业处联系人:臧洪梅,陶丽俊,联系电话:65161053,邮箱:1553627966@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 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资格申报表(2022).docx

附件2 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需求表.docx

附件3 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docx

附件4 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公示内容.docx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