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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02-28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各相关科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6 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根据教育厅要求,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含自然科学类/哲学社科类)设置安徽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安徽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项目、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项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五类。

二、申报要求

(一)优秀科研创新团队:需符合《附件2:自然科学类科研计划项目编制指南》/《附件3:哲学社科类科研计划项目编制指南》的相关条件,其中自然科学类优秀创新团队的牵头申报学科需为医院“登峰计划”的高峰高原学科。

(二)杰青/优青项目:

1、自然科学类:在符合《附件2:自然科学类科研计划项目编制指南》的相关条件下,自然科学类杰青,还应符合历年来主持国家级课题≥2项;优青项目申报人,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①历年来主持国家级课题≥2项;②历年来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且主持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数≥1项。

2、哲学社科类:杰青/优青项目申报人符合《附件3:哲学社科类科研计划项目编制指南》的相关条件即可。

(三)重大/重点项目:需符合《附件2:自然科学类科研计划项目编制指南》/《附件3:哲学社科类科研计划项目编制指南》的相关条件。该类别项目鼓励和支持青年教师参与科研项目,进一步提升青年教师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报送至教育厅的重大/重点项目立项项目中,40周岁以下的项目承担人比例应不低于70%)。

1、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其中自然科学类重大项目还需符合:(1)该项目申报范围为医院“登峰计划”高峰高原学科人员;(2)应与企业进行技术集成和协同攻关,已与企业签订有合作协议,且有实质性合作

2、重点项目:自然科学类与哲学社科类重点项目面向全院范围申报,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四)以上各类项目申报的共性要求:

1、申报的项目内容不得与已立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科技厅/教育厅/卫健委项目、各类校级项目、各类院级项目等各类纵向科研项目重复,不得以相同或相近内容重复申报。

2、同一年度作为项目负责人(团队带头人)只能申报其中一个类别项目,不得重复、多类别申报;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同年申请项目限2项。

3、有在研的省教育厅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4、项目申报内容应确保无科研学术不端行为,上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如若发现存在科研诚信问题,医院将采取相应惩处措施。

 

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

1、优秀科研创新团队/杰青/优青项目:①《申请书》(附件4)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1份(申请书附件含不超过3篇代表作首页,文件名以“自然类/社科类+杰青/优青项目+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②《2023年度科研计划编制模板——优秀科研创新团队/杰青/优青项目》(附件5)电子版1份;③《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1份。

2、重大/重点项目:①《申请书》(附件4)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1份(申请书附件含不超过3篇代表作首页,文件名以“自然类/社科类+重大/重点项目+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 ②《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1份;③自然类重大项目务必附上与企业签订的有实质性合作的双方单位盖章版协议。

(二)申报时间与程序

1、优秀科研创新团队/杰青/优青项目负责人请于2023年3月20日(周一)上午9:00前,将《2023年度科研计划编制模板——优秀科研创新团队/杰青/优青项目》(附件5)及《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1份发送至邮箱ayfykycggyx1@163.com

2、各类项目负责人请于2023324日(周五)上午9:00前,将《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附件4)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至医院科研处(二),《申请书》(附件4)及《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1份发送至邮箱ayfykycggyx1@163.com

备注:以上各类项目的纸质申请书装订要求为,A4幅,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距离左边1cm处,一般两个订书钉,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书心上下各1/4处,允许误差±4mm,需整齐牢固申请书(附件4)及附件三篇代表作论文首页等成果务必装订在一起

3.网络填报。单位评审后组织进行网络填报。申请人根据分配账户登录安徽省高校科研平台(http://srp.ahjzu.edu.cn/)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申请书及论文代表作、伦理等相关附件(具体事宜,待后续通知)。

 

、其它

1、本次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按省教育厅要求,应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故请团队/杰青/优青项目申报人认真撰写各类项目的“年度科研计划”,即《2023年度科研计划编制模板》(附件5),《申请书》内容务必与“项目年度科研计划”相一致,若项目年度科研计划审核不通过的,其项目申请则不予立项。

2、联系方式:

科研处联系人:程梦明 汪娟  62923103 ; 邮箱:ayfykycggyx1@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6.zip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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