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24-06-13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各有关科室: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合科〔2024〕66号)及《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开展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情况
根据2024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建议征集情况,经专家遴选、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99项指南,详见《2024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指南》(附件2)。依托单位和项目申报人应当按照附件所列的项目名称、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结合研究实际自主申报,项目名称需一致,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等主要指标不得低于申报指南的要求。市科技局将按程序确定50项左右资助立项。
二、项目评价导向
重点支持预期成果转化价值大、有首创性的产品和应用场景,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将预期成果转化为新成立企业的项目。出题单位、依托单位、合作单位的资助额度将作为立项评审的重要参考指标。
三、项目资助额度
预期成果有产品的项目资助20万元,预期成果仅有专利的项目资助10万元。
四、申报及时间要求
请申报人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3)(依托单位请填写:安徽医科大学),并于2024年6月17日(周一)上午9点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至医院科研处二;电子版《申报书》材料请报送2个版本(word版本;全套材料PDF盖章扫描版)以及《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发送至邮箱ayfykyc2@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有关要求
1.有单位资助研究的项目,出资单位应于正式立项前将出资经费转入项目负责人所在的依托单位,逾期未转账的不予立项,空缺名额按照集体决策顺序依次递补。
2.申报的项目内容不得与正在申报中或已立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科技厅/教育厅/卫健委项目、各类校级项目、各类院级项目等各类纵向科研项目重复,不得以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
3.项目申报内容应确保无科研学术不端行为,上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如若发现存在科研诚信问题,医院将采取相应惩处措施。
4.如需办理生物或动物伦理,请务必于6月14日(本周五)上午9点前将相关伦理报告(见附件5/附件6)纸质版1份报送医院科研处二(注意:项目名称 不得修改)。是否需要办理伦理,请根据项目申报实际自行判断。
大学科技处 联系人:史琳 ,联系电话:0551-65167731
附件1-6.zip
科研处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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