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26-03-26点击量: []次 编辑: 科研 作者:
各部门、科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要求,扎实做好2026年度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标准立项推荐工作,现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申报和对2024年、2025年立项的重点地方标准计划项目进行调度的通知》《2026年安徽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立项重点和申报范围须符合《2026年安徽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要求。申报项目要围绕我委重点工作研究谋划,聚焦基础性、通用性、公益性标准,前期已有科研成果支撑且适宜转化为地方标准的项目优先推荐。
疾病诊断治疗指南、共识,法定职业病诊断标准,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涉及老年人相关认定和划分标准事项,带有评比、表彰性质的事项等不得作为地方标准申报。
二、申报数量
根据国家及地方标准改革要求,项目申报数量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市卫生健康委、委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项。
(二)省属各医院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项,其中头部医院(省立医院、安医一附院)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项。
三、申报要求
(一)严格按照《2026年安徽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申报;申报材料须提供纸质版、电子版盖章件各1份,包括:
1.安徽省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函(第一起草单位盖章,省卫生健康委业务处室审核签字或盖章);
2.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按急需重点项目在前、一般项目在后排序)(见附件)
3.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见附件);
4.安徽省地方标准草案(按GB/T1.1-2020编写,明确标准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修订标准需说明拟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及对应条款);标准名称须与获批产品一致;
5.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须提供产品获批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6.试验类标准:须提供起草单位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
7.涉及专利的项目:须提供专利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起草单位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敏行楼503办公室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3月30日,联系人:汪敏生 15212441913
邮箱:12562377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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