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9-05-06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实验室:
按照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9﹞38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9﹞41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实验室需严格按照《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附件2),对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并及时整改,对于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处置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据实填写《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3),于5月13日(下周一)上午9:00前将《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含现状、隐患、整改方案等)、《汇总表》和《科研实验室人员配备、地点分布一览表》经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1553627966@qq.com,非常感谢。
联系人:科研处 程梦明 62923103
附件1 安徽医科大学《关于上报2019年度实验室安全自纠自查工作情况的紧急通知》.pdf
附件2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doc
附件3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doc
附件4 医院科研实验室 人员配备、地点分布一览表.xlsx
科研处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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