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8-08-20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部门,各科室:根据安徽省卫计委《关于组织推荐安徽省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卫科教秘〔2018〕369 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现就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推荐条件
(一)能够认真遵守与评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能够准确把握安徽省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评审原则和项目评审标准;
(三)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65岁,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敏锐的科学洞察力和较强的学术判断能力,在本专业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
(四)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五)有时间和精力参加评审工作。
(六)聘请担任评审专家组组长的,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国家级专业学会中担任委员/理事以上的或在专科分会中担任常务理事/委员以上职位的;②在省级专业学会中任副主委以上的或在专科分会中担任主委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推荐其作为评审专家:
①因有剽窃他人医学研究成果或者在医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受到处罚或者处分的;②存在严重违法或者犯罪记录的;③参加各类医学专业评审活动中存在不良记录的;④省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组认定的其他不宜作为评审专家情形的。
二、专家推荐专业及数量
(一)推荐专业:
1、大内科:内科综合、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肾脏内科、血液内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肿瘤内科、风湿免疫科、儿科。
2、大外科:普外科、胃肠外科、肝胆外科、乳腺外科、心脏外科、血管外科、甲状腺外科、泌尿外科、骨科、神经外科、妇产科、小儿外科。
3、其他各类科室:医学影像、麻醉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介入放射科、医学心理、护理、感染科、医学康复科、全科医学。
(三)每个专业仅推荐一名专家。
三、具体要求
1.请各科室严密组织实施,并按要求择优原则进行推荐工作,每个学科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
2.请各科室务于2018年8月22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1)的纸质版2份(2份都需专家本人签字,其中1份需要科主任签字)报送科研处,同时推荐表及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455942001@qq.com,联系人:李念念,电话:0551-62923103。
附件1:安徽省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xlsx
附件2:安徽省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xlsx
科 研 处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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