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20-12-31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各科室:
为鼓励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多出业绩、多做贡献,合理调配人才资源,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非教学科研岗位人员校聘高级职务,启动2020年校聘副研究员聘任工作。同时,对2017年校聘副教授即将到期未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开展续聘考核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聘副研究员申报对象
非教学科研岗位在职职工且未申请过校聘副研究员职务,在本职岗位工作表现良好。
二、校聘副研究员申报条件、程序和聘期待遇
申报条件、程序及聘期待遇和职责按照《安徽医科大学非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受聘校聘副研究员职务暂行办法》(校人字〔2017〕9号)执行。
三、申报材料
1.《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
2.提供1篇本专业较高水平的综述报告。
3.提供目前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科研业绩等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
4.提供SCI论文的检索验证报告(论文分类按教育厅皖教人〔2016〕1号文件附表1划分,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安徽医科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医学类)、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省科技情报所)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
5.校聘副研究员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2),电子和纸质各一份。
四、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
校聘副研究员聘任工作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关系我校、我院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请各相关科室积极做好组织申报和续聘考核工作。
时间安排:2021年1月7日-8日,符合条件拟申报人员、聘期考核及续聘人员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医院行政楼6楼接待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122428909@qq.com。
联系电话:3548、3621
特此通知。
附件1:校聘副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表.docx
附件2:校聘副研究员申报人员汇总表.xlsx
人力资源部
2020年12月31日
Copyright © 2020 www.ayfy.com 版权所有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技术支持:博达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