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21-04-12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各临床医技科室: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财政厅印发的《安徽省医疗卫生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皖卫科教发[2021]1号,附件1)以及省卫健委《关于申报2021年安徽省医疗卫生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通知》(皖卫传[2021]91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2)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我院2021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2021年省级医疗卫生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共设60个左右,包括:临床重点专科优先发展项目、一般项目40个和重点专科(实验室)一般项目。专科建设项目原则上专业不重复。
2.省属医疗机构的临床重点专科(含优先发展项目和一般项目)按照因素分配法分配名额,医院按照分配的名额经过院内评审 1:2择优推荐并排序上报。
二、申报资格(具体参阅附件1)
1.符合附件1申报条件的临床科室可以申报临床重点专科(含优先发展项目和一般项目)。
2.省“十三五”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未结题的中优先发展专科和一般重点专科(2016-2020未结题的重点专科项目),原则上不参与新一轮的重点专科项目申报:包括妇产科、普外科、耳鼻喉科、检验科、临床药学、心血管内科、临床口腔科、康复医学科、全科医学、肿瘤放疗科、骨科、老年医学、肾内科、急危重症护理、风湿免疫科。
三、申报条件(具体参阅附件1)
申报项目所在科室近两年无二级以上医疗责任事故以及生物安全事故。
1.申报优先发展项目同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本专科为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点或联合培养基地,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年以上,或近3年举办省级及以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数量≥3个;
(2)近3年主持省部级以上级科研项目≥4个,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不少于2个;
(3)近5年,参与制定已发布的国家级诊疗规范、指南或行业标准、临床路径,或本专科有省级以上医疗质控中心专家,或国家级专科学会担任常委以上职务或省级专科分会担任主委;
(4)已通过“十二五”、“十三五”安徽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验收的专科。
2.申报一般项目(临床)的同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本专科为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点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近3年接受外单位培训进修3个月以上人员不少于10人;
(2)近3年举办有省级及以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个,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3个;
(3)本专科有省级医疗质控中心专家成员或在省级以上学会及分会担任主委、副主委。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安徽省医疗卫生重点专科申报书》(附件3)及相关附件材料纸质版一式7份;
2.《2021年度省医疗卫生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加盖科室公章);
3.制作院内遴选汇报PPT(不超过10分钟)。院内评审汇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上述材料电子版务必于4月16日中午下班前发送ayfyxkb@163.com,同时纸质版按要求送交至医院科研处。文件名为:专科名称—专科类别
联系人:樊松、姚爽
联系电话:62923102
邮箱:ayfxk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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