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21-07-26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各科室、各教研室: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人干字〔2021〕45 号文件精神,为庆祝第 37 个教师节,进一步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展示教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开展2020-2021年十佳临床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医院在职在岗临床教师,连续三年从事本科教学,且满足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2.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医院管理服务人员,教育管理工作 3 年以上,且满足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3.十佳临床教师的评选范围:在医院优秀教师中推荐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坚定“三个牢固树立”和“四个相统一”,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良好形象,具有教师资格证,连续三年从事本科教学,且教学工作量不低于本教研室平均工作量,无教学事故,教学质量测评合格以上,无“一票否决”情况,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优秀教师另需满足条件:近3年年均承担本科教学不低于9学时,完成医院教学主管部门下达的教学工作任务。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优先推荐:
1.近3年,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方法(如开展PBL教学、形成性评价等)者优先。(提供课程教学进度表)
2.近3年,作为主要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教学比赛,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者优先。(提供获奖证书和相关支撑文件)
3.近3年,教师本人获省级以上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者优先。(提供获奖证书)
4.近3年,教师本人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前2名,二等奖前3名,一等奖前4名)、教学名师、教坛新秀者优先。(提供相关证书)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大局,真抓实干,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
3.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管理服务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推进管理服务水平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医院和大学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显著。
(三)十佳临床教师
在优秀教师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 5 年内,获得厅级以上政府综合表彰奖励;
2.有突出先进事迹,在校内外产生重大影响;
3.长期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对学校事业发展发挥重大作用,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声誉。
三、表彰名额
1.医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30名;
2.十佳临床教师从优秀教师候选人中产生(占优秀教师候选人名额),医院推荐名额10名。
四、奖励标准
1.十佳教师:5000 元/人。
2.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2000 元/人。
五、申报材料和时间安排
1.为保证评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请医院各申报人员务必于2021年7月28日(周三)上午下班之前将下列材料(签字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医院人力资源部,经评审选出拟推荐人选后报医院讨论同意,上报安徽医科大学。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122428909@qq.com。
2.个人填写的申报表,根据拟申请荣誉称号填写提交:
(1)《安徽医科大学十佳临床教师申报表》(附件2)
(2)《安徽医科大学优秀教师申报表》(附件3)
(3)《安徽医科大学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附件4)
(4)《安徽医科大学十佳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5)
(5)《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申报2020-2021年十佳临床教师、优秀教师情况说明》(附件6)
其中,申报“优秀教师”需同时填写附件3、附件5、附件6;申报“优秀教育工作者”需填写附件4、附件5。
3. 近3年符合要求的课程教学进度表;
4.其他符合优先推荐条款的证明材料(含符合“十佳教师”推荐条件的证明材料)
5.申报人在附件5后面需要提供100字以内个人简介材料。
上述附件表格及材料为院内评审使用,如医院确认推荐至大学,需另外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联系电话:62923548 联系人:陈晓云 段淑培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zip
人力资源部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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