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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2-05-13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开展2022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22〕16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人员范围:2022年拟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请拟报名人员加入QQ群”2022年度卫生高级职称报名“,群号:656158014)

二、免试人员范围

(一)2021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超过60分通过的人员。

(二)援派期内的援藏援疆人员。

(三)援派期内的援外人员;援派期超过1年以上的援外医疗队员,自援派之日起3年内。

(四)派驻期内的“千医下乡”人员。

(五)未享受绿色通道政策优惠,且申报同系列高级职称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

三、学历资历报考条件

(一)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符合下列条件一:

1.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满5年。

2.具备大专学历(含中医药师承人员),在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7年。

3.具备大专学历(含中医药师承人员),受聘担任主管护(药、 技)师职务满7年,其中在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同时 要求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

4.具备中专学历,在我省各类农村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 村卫生室等)和城市各类基层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工作,受聘主治(管)医(药、护、 技)师职务满7年。

(二)主任医(药、护、技)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 医(药、护、技)师职务满5年。

2.具备大专学历,在我省各类农村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 村卫生室等)和城市各类基层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工作,受聘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四、考试效用:

考试合格人员方可申报2022年度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理论考试超过合格标准线者成绩2年有效(含评审当年). 其余降分通过者成绩和免试人员免试结果当年有效。

五、考试时间:

定于2022年7月2-3日,具体考试时间见个人准考证。

、考试内容

(一)考试范围

1.专业知识(本专业理论知识、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和本专业 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2.学科新进展(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

3.专业实践能力(本专业常见病、疑难病例的诊治/常规任 务、应急情况的分析处理).

(二)考试专业

开考专业99个,具体专业目录附后。报考专业应与拟申报 评审专业一致。

(三)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为100

分。正高题型包含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副高题型包含单选题、 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不同题型之间不可回退,共用题干单选题 和案例分析题答题过程也不可逆。

、考试的组织实施:考试命题、组卷和阅卷工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中心承担;各省辖市卫生健康委和省直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组织考试 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工作;我委人事处负责组织具体考务工作。

、报名程序:报考人员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请申报人员将相关材料交至院人力资源部(本部行政楼六楼接待室),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前往省卫健委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且一律不予补报。

(一)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5月13-19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在线填写《2022年度安徽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核对无误后进行网上提交,并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后不得上网修改,否则影响现场审核

考点务必勾选“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单位名称录入:“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不可多字或少字)(注意:单位名称输入时候,请输入关键词。在系统跳出的单位名称中进行选择)

(二)报考人员须于517日-518将以下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部(本部行政楼六楼接待室),由院人力资源部统一前往省卫健委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相关材料者不能参加2022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

1、《2022年度安徽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报名表》

2、参评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3、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证、执业证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报考专业必须与注册范围一致);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5、专业技术职务聘书(首聘、续聘)原件与复印件;

6、送审论文原件与复印件(提交sci论文的需要附检索证明)或其他成果代表作;其中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疫苗研发情况、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应用情况、工作总结、心理治疗和疏导案例等均可作为成果申报参评。

7、验证过的继续教育证书原件。(相关需提交的验证材料(按晋升年限要求)以毕业后教育处《继续教育证书》五年总验证通知为准,后续由毕业后教育处统一转人力资源部)。

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人力资源部提供,个人无需提交)

9、支援基层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10、考试费100元/人。

上述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三)考生可于考试前5天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

、其他有关事项

(一)2022年新增考试专业: 卫生管理(专业编码: 062).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 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 专业类别的考试。

1.报考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卫生健康机构中从事卫生管理专业工作的人员。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参加。

2.报考专业: 医学门类专业或医学院校公共管理类专业学历。

3.对工作岗位变动人员,任职时间可按转岗前后实际受聘担 任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年限累计计算,可申报高一级的卫生管理专业职称。

4.考虑卫生管理专业职称在我省系首次开展评审,根据推动 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从卫生管理专业人才队伍现状出 发,本着实事求是、有利工作、科学规范的原则,同时为建立机关与事业单位干部交流机制,对于从卫生健康行政机关调入到卫 生健康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比照同等学历、资历人员,按照相应专业、级别职称的条件和程序申报。

(二)对于从农村和城市基层医疗 卫 生机构流动到县级以上 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直接聘任,须按照上一级机 构的要求重新申报同级别的职称考试和评审;取得相应级别的职称后,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其原机构的聘任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对于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内专业技术人员流动的,已取得的职称不再重新认定,由上一级机构予以聘任,并报同级人社部 门同意后办理聘任手续。

(三)医疗卫生机构级别提升的,自新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证下发之日起,申报者按照提升后的医疗卫生机构级别提交晋升材料;原聘期可以累计计算,满足年限要求后,晋升高一级职称。

(四)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考试阅卷工作,考 后4周公布合格人员名单。考试采取人机对话形式,电脑自动评 判成绩,阅卷过程无人工登分和累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

等特殊情况,不受理考生查卷申请。

(五)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 进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软件熟悉教学操作。

(六)申报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聘用年限、学历/学位证书 及执业资格注册的时间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止。2022年当年不符合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者不能报名参加 考试。

(七)"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或本数。

联系人:陈晓云

联系电话:3548

附件.zip

人力资源部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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